题目: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以上全部)的国家秘密。
题目解析: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2010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保密法修订草案。
定密权限:
中央及省级单位可定绝密
2010 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级别,应当遵守定密权限。”“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