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关于归纳,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简单枚举法是一种完全归纳法)。
题目解析:
简单枚举归纳法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个体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 性,且无一反例,以此推出该类事物都具有(或都不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又称为简易归纳法。设某类事物为一集合S={A,B,C,…,K,…N}, 通过枚举得出已考察过的对象都具有性质p,无一矛盾情况,就可推出S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具有性质p。其推理形式可表示为A—p,B—p,C—p,...,,K—p,...,N—p,所以,S—p。简单枚举归纳法的优点,在于它不受前提数量的限制而仅仅根据某类 事物中部分个体的单称判断,就可以推出一般性结论,因而可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可能以此为起点获得重大研究成果。简单枚举归纳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前提是不完全的,且事物之间看不出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仅仅根据该类事物部分对象的单称判 断就跳跃到关于该类事物所有对象的全称判断,其结论必然带有较大的或 然性。只要前提中出现一个反例,其结论就是假的。提高结论可靠性的办法,主要是尽可能增加前提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