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题目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是由环保部起草的法律体系,目的是制定土壤污染行动计划。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中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单独收集、存放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的;
(二)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对土壤、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的;
(三)转运污染土壤,未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
(四)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