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包括对仲裁机构的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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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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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特殊情况下,证人证言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但书面证言必须由证人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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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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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消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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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仲裁程序中,证据是仲裁员认识案件事实的唯一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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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仲裁时效适用范围的不同,仲裁时效可以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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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事人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活动及相关活动时,仲裁委员会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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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证据已提交仲裁庭,或由仲裁员依法定程序自行收集上来,但未经当事人质证和仲裁庭认证的,从严格意义上说,仅为证据材料,而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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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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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包括对人民法院的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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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时,按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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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国仲裁法只承认书面方式的、明示的仲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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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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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仲裁协议的内容分两类:一为法定内容;二为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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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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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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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我国仲裁法不承认默视仲裁协议,也不承认口头仲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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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实践中,仲裁协议以三种形态存在:典型规范的书面的仲裁协议;存在于函电中的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引用型的书面仲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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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书面仲裁协议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包含于合同中仲裁条款;二为其他书面方式的仲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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