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
|
2.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
|
|
3.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程序开始和进行的基础。 |
|
|
4.早在公元前6世纪的时候,古希腊、古罗马就开始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城邦国家之间的纠纷。 |
|
|
5.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自行决定。 |
|
|
6.191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商事公断处章程》是我国历史记载的第一个关于仲裁的专门规定。 |
|
|
7.仲裁委员会性质上应为民间性组织,它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 |
|
|
8.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主要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遵守国际惯例原则、符合法律规定原则。 |
|
|
9.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我国存在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制度,但立法和实践表明,我国现存在临时仲裁错。 |
|
|
10.我国《仲裁法》适用于婚姻、继承纠纷。 |
|
|
11.仲裁中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
|
|
12.《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
|
|
13.我国的仲裁法指的是广义的仲裁法。 |
|
|
14.劳动争议仲裁是国内仲裁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其中历史最长、制度最完善的一项制度。 |
|
|
15.经济合同仲裁是国内仲裁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其中历史最长、制度最完善的一项制度。 |
|
|
16.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
|
17.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 |
|
|
18.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有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审制度、回避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制度。 |
|
|
19.最早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从建立区域性国际公约开始的。 |
|
|
20.我国《仲裁法》适用于劳动争议和行政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