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 |
|
|
2.仲裁裁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应尽实体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
3.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的执行措施所针对的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 |
|
|
4.执行监督制度,即上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本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 |
|
|
5.撤消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既不得提起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 |
|
|
6.根据《仲裁法》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
|
|
7.委托执行案件,委托法院应在一个月内办妥委托执行手续。 |
|
|
8.当事人的申请是人民法院撤消仲裁裁决的前提条件,人民法院也可主动撤消仲裁裁决。 |
|
|
9.根据《仲裁法》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 |
|
|
10.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
|
|
11.人民法院同意执行担保,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应与担保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
|
12.《仲裁法》58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
|
|
13.《仲裁法》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消。 |
|
|
14.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当事人的申请。 |
|
|
15.仲裁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撤消仲裁裁决的主体是仲裁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
|
|
16.当事人的申请是人民法院撤消仲裁裁决的前提条件,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撤消仲裁裁决。 |
|
|
17.1997年4月22日《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 |
|
|
18.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6个月,双方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3个月。 |
|
|
19.仲裁裁决执行机构具有两大属性:法定性和强制性。 |
|
|
20.《仲裁法》70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判决撤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