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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理性情绪 情绪疗法 三个阶段 标杆管理 少数民族 省份 人类社会 进化过程 | 时间:2024-09-10 08:05

发布时间:2024-09-10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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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中央电大《中国政治制度史》平时作业(3)答案

第三次平时作业

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总计18分;每小题只有唯一正确答案,多选不得分;请将正确答案写在题干括号里)。

ADADC CBABA DDDCD DBC

二、多选题(每小题2分,总计16分;有2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请将正确答案写在题干括号里)。

ABCDE ABC ABCDE BCE BCD BCDE AB BCD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6分,共30分)。

1.五院

南京国民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分立”和“权能分治”理论,在1928年10月成立的国民政府的主体和核心机构。(2分)五院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和监察院五院。行政院位列五院之首,是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立法院是最高立法机关,司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考试院是最高考试机关,监察院是最高监察机关。五院长官为正、副院长。五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彼此制约,共同构成了国民政府组织体系的主干。

2.郡县制

确立于战国时期而被后世广泛采行的地方行政区划制。(1分)春秋时代中期随分封制被兼并战争破坏,大国开始将兼并小国改为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郡的设置比县稍晚,且规格比县要低,战国时出现郡管县。郡的长官为“守”或“太守”,负责一郡行政、军事和财政。县的长官称“令”或长,主管全县军政事务。汉代以后州、路、行省先后取代郡成为一级行政区,而县制则沿用至今。

3.郡县兵役制

郡县兵役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建立在郡县在籍男子都必须为国家承担徭役的基础上,普遍征发丁役充当军兵。另一种是以郡县为单位强行征发兵役的制度。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发展。220年,三国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开始实行,亦称为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取士制度。具体做法是:任用 “贤有识鉴”的官员,担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们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来评定人才等级,然后由小中正上报大中正审核,大中正上报司徒核实,再交吏部选用。

5.征辟制

征召、辟除制的简称,是秦汉时代皇帝和地方长官选拔官员和属吏的制度。(2分)征召制是由皇帝直接下诏征求士人并拜任其为官的制度,它由先秦的简任制演变而来,征召的特征是“德举”,对象多为德高望重的宿儒、名士,征召意义在于礼敬人才的示范作用。辟除制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长官自行选拔与任用属吏的制度,其中被辟为公府属吏者任职条件、地位最高,其升迁、转徙都较一般官府属吏更便捷、轻快,而地郡县长官属吏的辟除可直接从普通百姓中选用。

四、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秦汉时期的宰相辅政制。

答:宰相开府辅政制是指百官之长的宰相可以设置自己的衙署,可以自辟僚署,依照皇帝意图,独立行使权利,宰相府可根据设置各种只能机构,按照不同的职责来贯彻执行皇帝和宰相的指示,宰相府的人员基本上由宰相任免。

秦及西汉官制规定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宰相职,实际承担宰相职责的是丞相、御史大夫,当时称为二府。

西汉丞相府规模较大,丞相总领百官,主持朝政,召集朝议,决定国家大事,封驳诏书,任免和选用官吏,还负责考核监督百官,但不能独断专行,重要事项必须上奏皇帝得到批准,并受到御史大夫的监督。

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职,不但辅助丞相总理国政,还主管监查,在政务方面拥有一定掾属。西汉武帝时期,重用中朝官,以外戚统领宫廷官辅政,到汉成帝时,丞相、御史大夫已渐渐失去辅政作用。

东汉典章规定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合为宰相,分别开府,但职权远不及西汉。东汉末年曹操自命自己为丞相,挟天子以领诸侯,实际掌握了国家大权,丞相不再是辅政,是宰相辅政制变局的开始。

2.简述中国古代监察职能中对下弹劾的目的和范围。

答:所谓弹劾,就是检举各级官吏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目的是维护中央制定的纲纪,是以全国官吏为重要对象,故始终得到君主的关注和支持。古代弹劾旨在消除各种威胁政权的潜在因素,打击一切可能违反统治意图和异己的言行。其监督范围不断扩大,“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有些朝代还赋予对道听途说的事情也可以作为罪状上奏,后来检查机构和人员的权力扩大,逐渐发展到“凡大臣奸党,小人构党,作威作福乱政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者劾。以至于“大事奏裁,小事独断。”还受诏参与司法审判、监军、监财、监试等,涉及国家大政的各个方面。

五、论述题(16分)

试述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

答:科举制度是在荐举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的选拔制度。

隋炀帝时开始设置进士科,以试策取士,经过唐代的发展,使科举考试确定为一项重要制度。科举制确立之后,基本上纠正了魏晋以来由世家大族所垄断的用人和掌权状况,也消弱了荐举的功能,表现出教委公开,教委公正的优越性,为士人入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科举制度的确立,适应了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也有利于更广泛的吸引人才,因此,它一经出现,便称为主要的管理选拔制度,历代奉行不替,直到1905年才由学校制度所取代。

科举制度的实行,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确实曾为古代国家输送了大批的人才。制度限制徇私舞弊,但由于古代社会制度的局限性,在政治腐败的时候,其弊端总是防不胜防,特别是由于考试内容和格式的日趋僵化、死板,与时代和实际政局脱节,限制着士人的思想,由科举入仕的人往往是一些徒知经籍,不喑世务的迂腐书生,缺乏实际认事的能力。一味地扩招广大士子,全部集中在这条狭窄的出路上奔走竞争,更限制了人才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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