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任务_0023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2.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4.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5.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A.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6.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7.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D.定居国
9.杜摩兰在(B)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10.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1.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
A.域外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12.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
A.《民法施行法》 B.《中国国际私法》 C.《法律适用条例》 D.《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13.国旗国法是指(A)。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14.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A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15.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16.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1794年《普鲁士法典》 C.1804年《法国民法典》 D.1898年《日本法例》
17.《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的规定。
A.识别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8.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19.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
A.凯弗斯 B.柯里 C.库克 D.里斯
20.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
A.《巴伐利亚法典》 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 D.《德国民法施行法》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BD)
A.萨维尼 B.杜摩兰 C.戴西 D.达让特莱
2.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B)。
A.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C.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3.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D )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5.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 B.行为地方面的 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
6.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8.实践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9.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ABCD )。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10.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B)。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11.国际私法有以下渊源(ABCD)。
A.国内成文法 B.国际条约 C.国内判例 D.国际惯例
1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3.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14.冲突规范种类有(ABC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5.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BCD)。
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16.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17.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ABC)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的静态冲突冲突
18.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BCDE)
A.当事人提供 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 C.该国驻我国的是.领馆提供 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
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19.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ABCD)
A.《民法通则》 B.《海商法》 C.《合同法》 D.《民事诉讼法》
20.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BC)。
A.比尔 B.萨维尼 C.毕叶 D.贝斯特里基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
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制度。该制度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
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
1.外国法的确定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把外国法看作是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二、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三、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空的人可以提供;
四、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2,在外国法不明时的解决方法:一、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二、类推适用国内法;三、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四、适用一般法理;五、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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