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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理性情绪 情绪疗法 三个阶段 标杆管理 少数民族 省份 人类社会 进化过程 | 时间:2024-09-10 10:13

发布时间:2024-09-1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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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013秋中央电大《国际私法》网上作业01任务0013参考答案

01任务_0013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B)。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2.(D)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A.胡伯 B.伏特 C.杜摩兰 D.萨维尼

3.凯弗斯提出了(D)。

A.政府利益说 B.最密切联系说 C.国际礼让说 D.结果选择说

4.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 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

5.(B)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A.库克 B.凯弗斯 C.柯里 D.戴西

6.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  A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8.(D)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 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9.《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的规定。

A.识别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10.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相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11.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1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13.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A.识别 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 D.法律规避

14.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原则。

A.本国法 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 D.居所地法

15.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16.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

A.区际法律冲突 B.时际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 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17.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D)个法域。

A.1 B.2 C.3 D.4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

A.采用反致 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 D.采用循环反致

19.国旗国法是指(A)。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20.识别的对象是( A  )。

A.客观事实 B.冲突规范 C.连接点 D.系属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ABCD)。

A.冲突规范 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2.实践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德国 B.奥地利 C.英国 D.中国台湾地区

3.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4.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BCD)。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5.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ABCD  )。

A.国籍 B.法院地 C.住所或居所 D.最密切联系地

6.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BCD)

A.既得权说 B.法国法则区别说 C.国际礼让说 D.法律关系本座说

7.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8.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9.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BC)。

A.比尔 B.萨维尼 C.毕叶 D.贝斯特里基

10.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D)。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11.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D  )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12.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3.实践中(AB)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4.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ABCD)。

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15.冲突规范种类有(ABC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BD)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任意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禁止性

17.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D)。

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19.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BD)。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20.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ABCD  ).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

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请问:

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分析]

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应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国法或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答案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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