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轮胎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度销售轮胎10万套,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40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取得的销售额1 170万元。当年购进生产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货款3000万元,进项税额510万元,原材料全部验收入库。当年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为34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20万元,业务宣传费3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营业外支出记载有直接向地区捐款20万元,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资产净损失10万元;另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回税后利润57. 6万元,在境外已缴纳28%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率17% , 消费税税率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企业所得税税率25 % )。
问题:本年度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是多少?
分析提示:
在计算可以扣除的税金时,企业缴纳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可以扣除,捐款、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工资及附加“三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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