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金融机构经营的特殊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与一般经济单位之间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共性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也需要具备普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有一定的自有资本、向社会提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依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等。特殊性主要表现以下方面:(1)特殊的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对象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或普通劳务,经营内容主要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而金融机构的经营对象是货币资金这种特殊的商品,经营内容则是货币的收付、借贷及各种与货币资金运动有关或与之相联系的各种金融业务。(2)特殊的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一般经济单位与客户之间是商品或劳务的买卖关系;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借贷或投资关系。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3)特殊的经营风险影响。一般经济单位的经营风险主要来自于商品生产、流通过程,集中表现为商品是否产销对路。单个企业破产造成的损失对整体经济的影响较小,一般属小范围、个体的。而金融机构因其业务大多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信用业务,故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挤兑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导致的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甚至会引发严重的社会或政治危机。
2、商业银行业务经营必须遵循哪些原则?为什么要遵循这些原则? (P学习手册179页)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简称“三性”原则。(1)盈利性。追求盈利最大化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银行开办哪些业务项目,首先要看这些项目能否为银行创造盈利。(2)流动性。遵循流动性原则是由银行这种特殊金融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等要求的能力。要保持流动性,银行一方面在安排资金运用时要保持流动性,另一方面银行要注意保持合理的负债结构,使自己能在必要时候获得足够的融资。(3)安全性。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中要避免经营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安全性是银行资产正常运营的必要保障。银行资金来源中有90%以上是负债和借款,而其资金运用则绝大部分是贷款和投资,贷款和投资不仅存在利息不能支付的风险,还存在本金不能收回的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的三个原则既相互统一,又有一定的矛盾。如果没有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也就不能最后实现;流动性越强,风险越小,安全性也越高。但流动性、安全性与盈利性存在一定的矛盾。一般而言,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资产其盈利性则较低,而盈利性较强的资产,则流动性较弱,风险较大,安全性较差。由于三个原则之间的矛盾,使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必须统筹考虑三者关系,综合权衡利弊,不能偏废其一。一般应在保持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盈利的最大化。
3、如何理解金融市场的功能?(P学习手册199页)
从以下两方面来认识(1)金融市场所具备的主要功能。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加上该市场明显不同于其他市场的运作规律和特点,使得这个市场具有多方面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投融资需求,促进资本的集中与转换。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功能:有效地动员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和引导资金;灵活调度和转化资金;实现风险分散,降低交易成本;实施宏观调控。
(2)金融市场功能发挥的条件与环境。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建立基础与发展方向。各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金融市场只有建立在真实信用和现实社会再生产基础之上,坚持与生产流通紧密相关并为之服务的发展方向,才能在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其功能。如果金融市场的活动脱离了上述基础与方向,不仅难以发挥其基本功能,而且还会出现诈骗、投机、泡沫和操纵市场等不良现象,加大金融风险,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和经济的稳定,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并在国际间迅速传播。其次,要使金融市场正常、充分地发挥其功能作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与环境,其中主要是:法制健全,信息披露充分,价格机制灵活,市场进退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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