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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赤脚医生 优秀典型 理性情绪 情绪疗法 三个阶段 标杆管理 少数民族 省份 | 时间:2024-09-14 01:23

发布时间:2024-09-1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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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重庆电大《婚姻家庭法学》形考册(2)

一、判断题(用√、×表示)

1.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

2.亲属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亲属之间都有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 )

3.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4.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 "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不能结婚。( × )

5.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

二、选择题(包括单选和多选,全部选对才能得分。)

1.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 A B C D )。

A.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乡人民政府 C.镇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2.关于结婚年龄表述正确地是( A )。

A.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B.女不得早于二十一周岁 C.男不得早于二十五周岁 D.女不得早于二十三周岁

3.按照我国民政部颁行的有关规定,禁止同外国人结婚的中国公民包括( A B C D )。

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 B.外交人员 C.机要人员 D.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4.按照我国现行法的规定,重婚行为发生的法律后果包括( B C D )。

A.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 B.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C.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 D.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

5.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 A B C D )。

A、兄弟姐妹 B、祖父母、外祖父母 C、子女 D、父母

6.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 A B C D )。

A.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B.乡人民政府 C.镇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A B C D )。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8.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员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 C D )

A.子女 B、兄弟 C.配偶 D.父母

9.夫妻双方都有参加( A B C D ),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

A.生产 B.工作 C.学习 D.社会生活的自由

10.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关系有以下内容( A B C )。

A.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B.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C.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D.夫妻有代理对方从事日常家务活动的权利

11.在我国,兄、姊抚养弟妹的法定条件有( A B C )。

A.兄、姊有负担能力 B.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 C、弟、妹尚未成年 D.弟、妹生活困难或无劳动能力

12.当事人结婚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应当持以下材料( A D )。

A.离过婚的,应当持离婚证 B.必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C.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D.居民身份

13.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 A B D )。

A.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确属真实自愿 B.双方对离婚后的子女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C.双方均已征得各自家人同意 D.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14.王某与张某于1991年结婚,结婚后,同住在王某单位1989年分给其的一套单元房中,1997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该房的处理应确认( C )。

A.仅王某有承租权 B.仅张某有承租权 C.王某和张某均有承租权 D.王某和张某均无承租权

15.下列关于继父母、继子女的说法,正确的有( A B C D )。

A.继父母继子女间并非一定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B.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C.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为拟制血亲

D.继子女与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或继母间,与不和自己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间,有双重的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

1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B C D )。

A.一方婚前的个人投资

B.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C.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D.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

17.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有 ( B C D )。

A.婚后一方所得奖金

B.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C.离婚时尚未发表的作品的知识产权收益

D.一方的婚前财产

18.《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期后的法定期间内,南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南方请求的,不在此限。此法定期间为( B )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三、名词解释题

1.血亲:是基于生物遗传规律,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可分为自然血亲、拟制血亲。

2.自然血亲:是指基于出生的事实而自然年个厘时亿年个的、源于同一祖先的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3.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

4.无效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结合。

四、简答题

1.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答:1)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2)利害关系人包括:①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②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③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④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2.重婚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答:1).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这种违法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重婚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当然,这是指原告以被告重婚为理由而诉请离婚的情况,而不是指重婚者本人诉请离婚的情况。

3).犯重婚罪的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为保护军婚,涉及军婚的重婚对其处理更为严厉。

3.我国现行法律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答: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五、论述题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自由? 答:1.婚姻自由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完全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干扰,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受法律的保障,是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上亲属关系产生的基础,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1)结婚自由:①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

自愿.不容任何一方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第三者加以非法干涉②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离婚自由:①夫妻双方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②必须符合法宝重要任务下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前者是建立婚姻关系

的自由,后者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必要补充。

4.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毫无限制的,我国婚姻家庭法规定了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的

程序和处理原则,任何人行使婚姻家庭中的权利时,均不得滥用权利,也不得因此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

六、案例分析题

女甲与男乙恋爱并订婚,但女甲之母丙以男乙经常赌博为由表示反对,并介绍本单位青年丁与甲相识,甲随后通知乙解除婚约。在甲、丁恋爱期间,丁曾送给丙微波炉一台。后来当甲和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时,乙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与甲订婚在先,甲单方终止婚约无效,已形成的未婚夫妻关系应予保护;订婚时甲曾接受过乙金项链一条应予返还;丙有干涉婚姻自由及包办婚姻行为,应予惩处。

请就下列问题作出回答:

(1)丙的行为是否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和包办婚姻?并说明理由。

(2)丙收受微波炉的行为属于什么法律性质?应如何处理?

(3)请分析甲、乙的婚约是否应予保护?甲接受乙的金项链是否应予返还?

答:1.丙的行为并未构成干涉婚姻自由和包办强迫婚姻。甲与乙终止恋爱关系及与丁恋爱,申请结婚均系自主自愿决定的。

2.微波炉属丁对丙的正常赠与。应承认并保护丙接受赠与后的所有权。

3.甲、乙的婚约不应保护。依我国政策、法律的精神,婚约无法律约束力,可凭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而解除。乙赠与甲金项链属于以结婚为目的之赠与,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

答案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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