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第1次任务_0003(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国际法委员会于( A )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A. 1948
B. 1946
C. 1947
D. 1949
满分:2 得分:2
2. 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B )。
A. 克林顿
B. 格老秀斯
C. 普芬道夫
D. 瓦特尔
满分:2 得分:2
3. 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A )
A. 以山为界
B. 几何划界
C. 天文学划界
D. 扇形划法
满分:2 得分:2
4. ( D ) 可以引起国家继承。
A. 政变引起的政权更迭
B. 宪法程序外的政权更迭
C. 领土主权被限制
D. 国际法主体发生变化
满分:2 得分:2
5. 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D )。
A. 安理会
B. 秘书处
C. 国际法院
D. 国际法委员会
满分:2 得分:2
6. 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C )。
A. 国际实践
B. 国际惯例
C. 习惯国际法
D. 一般法律原则
满分:2 得分:2
7. 各国采用( B )的方式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使其在国内得以适用。
A. 分离或合并
B. 采纳或转化
C. 变通或保留
D. 采纳或转让
满分:2 得分:2
8. 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B )。
A. 附庸国
B. 被保护国
C. 宗主国
D. 单一国
满分:2 得分:2
9.
甲国发生的叛乱运动已经被甲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认为叛乱团体。该叛乱在其控制的一些地区,强行掠夺或占用外国侨民和外国国家的财产。下列关于甲国政府是否承担责任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C )
A. 承担直接责任
B. 承担间接责任
C. 甲国政府和叛乱运动共同承担直接责
D. 不承担责任
满分:2 得分:0
10. 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B )。
A. 国际立法
B. 使国际法汇总成册
C. 使国际法法典化
D. 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满分:2 得分:0
11. 国际法基本原则有( A)
A. 任意法的性质
B. 强行法性质
C. 国内法性质
D. 硬法的性质
满分:2 得分:0
12. 学者对国家承认的效果的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两种主张,其中之一是( A )
A. 宣告说
B. 平行说
C. 自然法学说
D. 实在法学说
满分:2 得分:2
13. 最重要的国际法主体是( C )。
A. 国家
B. 联合国
C. 国际组织
D. 巴勒斯坦解放联盟组织
满分:2 得分:0
14. 在( B )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A. 干涉他国内政
B. 经济制裁他国
C. 报复他国
D. 武力封锁他国
满分:2 得分:0
15. 当条约与我国法律抵触时,( B )。
A. 条约优先
B. 条约优先于宪法以外的法律
C. 国内法优先
D. 后法优先
满分:2 得分:2
16. 从国家结构形式上看,美国是( B )
A. 单一国
B. 复合国
C. 君合国
D. 政合国
满分:2 得分:2
17. 国际法上的承认在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D )。
A. 承认仅仅是单方面的行为
B. 承认意味着建交
C. 承认不具有溯及力
D. 建交是承认的一种表现形式
满分:2 得分:2
18. 最早将International law用来表示国际法的法学家是( A )。
A. 边沁
B. 格老秀斯
C. 惠顿
D. 真蒂利斯
满分:2 得分:2
19. 认为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源于人类良知、理性和法律意识的学派叫做( D )。
A. 实在法学派
B. 规范法学派
C. 格老秀斯派
D. 自然法学派
满分:2 得分:2
20.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 C )的承认。
A. 新国家
B. 新政体
C. 新政府
D. 新国体
满分:2 得分:2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依照国际法,边界争端应通过( BCD )方式解决。
A. 武力
B. 谈判
C. 国际仲裁
D. 国际司法程序
满分:2 得分:2
2. 下列哪些债务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 BD )。
A. 国债
B. 地方债务
C. 地方化债务
D. 恶债
满分:2 得分:2
3. 国际法的直接渊源包括( ABC )。
A. 国际条约
B. 国际习惯
C. 一般法律原则
D. 有关的辅助资料
满分:2 得分:2
4. 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ABC )。
A. 国家
B. 争取独立的民族
C.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D. 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
满分:2 得分:2
5. 关于《联合国宪章》,下列哪几种说法是正确的( ABC )。
A. 于1945年通过并生效
B. 是迄今为止国际上最重要的一个国际条约
C. 截至2001年它有189个缔约国
D. 非缔约国完全不受其约束
满分:2 得分:2
6. 下列属于排除一国国际行为不当性的情况有 ( ABD )
A. 同意
B. 不可抗力
C. 经济封锁
D. 自卫
满分:2 得分:2
7. 传统国际法学界在国际法的效力依据问题上所形成的主要学派有( ABC )。
A. 格老秀斯派
B. 自然法学派
C. 实在法学派
D. 规范法学派
满分:2 得分:2
8. 某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的国家。下列哪些部门作出的行为被认为是国家行为?( ABCD )
A. 立法机关
B. 行政机关
C. 司法机关
D. 军队
满分:2 得分:2
9. 国家边界的形成有哪几种情况:( ABC )
A. 历史形成边界
B. 条约划定边界
C. 继承原国家边界
D. 自然产成边界
满分:2 得分:2
10. 现代领土变更的新方式包括( CD )。
A. 时效
B. 添附
C. 全民投票
D. 恢复领土主权
满分:2 得分:2
11. 属于国际法的直接渊源的选项包括( BCD )。
A. 国际组织的决议
B. 国际惯例
C. 一般法律原则
D. 国内判例
满分:2 得分:2
12. 下列哪几项属于限制领土主权的方式 ( AD )?
A. 共管
B. 割让
C. 势力范围
D. 国际地役
满分:2 得分:2
13.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B)
A. 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 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 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 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满分:2 得分:2
14. 关于国际法效力依据问题,持实在法学派观点的的学者包括( BCD )。
A. 普芬道夫
B. 奥本海
C. 李斯特
D. 宾刻舒克
满分:2 得分:2
15. 下列属于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有( ABCD )。
A. 先占
B. 时效
C. 添附
D. 割让
满分:2 得分:2
16. 下列权利属于国家的基本权利的有:( ABCD )
A. 独立权
B. 自卫权
C. 平等权
D. 表决权
满分:2 得分:2
17. 承担国家责任的行为国负有 ( ABC )的义务
A. 停止不当行为
B. 承诺并保证不重犯
C. 补偿损害后果
D. 接受经济制裁
满分:2 得分:2
18. 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D )
A. 居民
B. 领土
C. 政府
D. 主权
满分:2 得分:2
19.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ABC )。
A. 各国必须遵守
B. 各国不得以条约改变之
C. 适用国际法的一切领域中
D. 具有任意法的性质
满分:2 得分:2
20. 国际法主体的构成要件包括:( BCD )。
A. 有独立的主权
B. 能独立进行国际交往和参加国际法律关系
C. 能直接承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D. 有国际求偿能力
满分:2 得分:2
三、案例讨论题(共 2 道试题,共 20 分。)
1. 3.湖广铁路债券案
案情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 。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
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昌,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年3月7日, 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 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年6月6日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美国公民杰克逊等9人持有湖广铁路的上述债券。1979年11月,他们的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湖广铁路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法庭受理了他们的诉讼。并于11月3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出传票,指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黄华收。要求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于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否则作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关于湖广铁路债券案的审理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拒绝后,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判。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原告41313038美元, 另加利息和诉讼费。中国政府对美国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东部分庭的判决拒绝接受,认为它是违反国际法的,是无效的。理由是依据国际法,国家享有主权豁免,一国法院不得强行将外国列为被告。所以美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管辖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调查了湖广铁路债券的渊源,认定它属恶债。
中国政府据此理由与美国国务院进行了多次交涉。经过两国政府官员的几次会谈,美国国务院决定干涉此案。美国国务院乔治?普?舒尔茨和国务院法律顾问戴维斯?鲁宾逊分别于1983年8月11日和12日发表了声明。
中国接受了美国的建议,聘请了美国律师出庭申辩。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绝对主权豁免;本案不属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的"商业活动";原告的传票送达不完备;原告未能依美国法典第28卷第1605条规定,证明被告具有责任而使其提出的求偿要求和权利得以成立等理由指出法庭判决无效,要求撤销缺席判决。
另外,美国司法部向阿拉巴玛州地方法院提出了"美国利益声明书",要求法院考虑舒尔茨和鲁宾逊的声明,考虑美国利益支持中国的申辩。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法庭重新审理了此案,作出新的决定,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之后原告又向美国联邦第十一巡回法院提起上诉和要求美国最高法院重新审理,未获成功,致使此案于1987年3月9日告终。
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在美国享有豁免权?为什么?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是否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为什么?
(3)为什么说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有义务继承?为什么?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美国享有豁免权。这是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2、美国1976年的《国有主权豁免法》不适用湖广铁路债券案。这是因为,美国地方法院以一个主权国家作为被告诉讼,行使管辖权,作出缺席判决甚至以强制执行其判决相威胁,这是完全违反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违反联合国宪章。对于这种将美国国内法和美国法院的管辖强加于中国,损害了中国主权,损害中国民族尊严的行为,中国政府理应坚决拒绝。现在,本案由于中国坚决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立场上,坚持国际法的原则,最后并没有有按照美国法院的"缺席判决"执行。1987年3月9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美国债券持有人的复审要求,撤销了不利于中国的判决。
3、湖广铁路的债券是恶债,因为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中国政府无任何义务继承这笔用于镇压革命的恶债。因为,这涉及新政府对前政府的债权问题,新政府如何处理债权取决了该政府政策利益等方面,国际法上的继承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是一个国家或新政府如何处理旧国家或旧政府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问题。在这里,只涉及到新政府的债务继承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推翻国民党政府而建立的新政府并且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因此,我国政府在处理旧政府的债务时,也坚决适用"恶意债务不予继承",这是久已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因为这次借债是1911年,清朝政府为了维护其反动统治和镇压中国人民的辛亥革命,勾结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的帝国主义列强决定加快修建铁路,由于财政危机只能向帝国主义借债,因此,我国政府理所当然地不予承认这一债务,这完全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且也为国际法实践所证明的。
满分:10 得分:8 评价:
2. 2.荷花号案
案情
1926年8月2日,法国油船"荷花号"在地中海的公海上与土耳其船波兹一库特号相撞,土耳其船被撞沉,8名土耳其人死亡。第二天,当"荷花号"抵达伊期坦布尔时,土耳其当局对碰撞事件进行了调查。称该事件是由于"荷花号"上的负责值班的人员法国海军上尉德蒙的失职所致,故将其逮捕,连同土耳其船长哈森?贝一并以杀人罪在土耳其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诉讼。1926年9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德蒙监禁80天、罚款22英磅。土耳其船长哈森一贝则被判了较重的惩罚。
法国政府对土耳其当局的审判提出外交抗议,认为土耳其法院无权审判法国公民德蒙上尉。因为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上,"荷花号"的船员只能由船旗国,即法国的法院进行审理,并主张这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但土耳其法院则依据《土耳其刑法典》第6条的规定,任何外国人在国外犯有侵害土耳其公民的罪行,应按依照该刑法处理,因此,对本案的管辖权并不违反国际法。1926年10月12日,法国和土耳其签订了一项特别协议,将该争端提交常设国际法院解决。
问题
请分析,土耳其对法国船员德蒙上尉进行刑事诉讼是否违反国际法原则? 为什么?
答: 本案涉及属地管辖权和公海管辖权问题。属地管辖即是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行使管辖。一国是否可对在其领域之外的人或事行使管辖权呢?国际法承认一国可以根据"属人优越权"(国籍)、保护性管辖原则、普遍性管辖原则行使管辖权。例如,根据保护性管辖原则,为了保护国家及其国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这表明,正如法院在本案中所判决的那样,刑法的属地性不是国际法的一项绝对的原则,也并不与领土主权完全一致。虽然本案判决超越了刑法的属地性原则,但并不等于说本案的判决就是正确的。事实上,本案的判决在下述两个方面长期受到国际法学界的批评,也为后来的国际实践所否定。一是法院否认当时存在着船旗国对发生在公海上的碰撞事件具有专属管辖权的国际法规则,1958年《公海公约》和1982年《海洋法公约》对此都作出了明确否定。公约规定国家对在公海上的本国船舶,包括船员、乘客、货物有权行使管辖。《海洋法公约》第97条还排除了船旗国和船长或船员的国籍国以外的国家对他们行使刑事管辖权。二是法院将一国在公海上的船舶等同于该国领土,这实际上就是所谓的"浮动领土说"的反映。虽然某些国际公约为了便于解决管辖权问题而将船舶称为"拟制领土",但它毕竟不是一国实际领土。而且,"浮动领土"是与"治外法权"相联系的,因此,法院的这个观点是过时的和不恰当的。
满分:10 得分:8 评价:
上一篇:电大《国际公法》网上在线作业第1次任务_0002参考(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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