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3【教育法学】 01任务_B
电大在线作业 答案 100分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依法治教是指教育部门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管理教育事业。A
A. 错误
B. 正确
2. 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部门规章。A
A. 错误
B. 正确
3. 假定、处理、惩罚三个要素密切联系,缺一不可,是教育法律规范的三个组成要素。A
A. 错误
B. 正确
4. 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领导和管理的权力。B
A. 错误
B. 正确
5.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之一为:二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B
A. 错误
B. 正确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D )、教育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A. 教育法律规范
B. 教育法律行为
C. 教育法律关系
D.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2. 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 A )。
A. 行为规范
B. 思想规范
C. 学习规范
D. 教育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发于( B )年。
A. 1975
B. 1980
C. 1992
D. 1991
4. 根据《宪法》规定,( C )有权制定法律。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国务院
5. 教育法的效力是指教育法的适用范围,它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D )效力。
A. 对人的
B. 对事的
C. 对组织的
D. 对人或组织的
6. 在我国教育法的体系中,( B )属于教育基本法。
A. 《宪法》
B. 《教育法》
C. 《义务教育法》
D. 《高等教育法》
7. 《教育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此项规定为( A )规范。
A. 义务性
B. 禁止性
C. 授权性
D. 政策性
8. 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 C )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参与或举办活动的权利。
A. 社会组织
B. 公民
C. 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D. 社会组织或个人
9.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D )"。
A. 权利
B. 义务
C. 资格
D. 权利和义务
10. 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的受教育权正向着追求( B )的方向发展。
A. 人身权
B. 学习权
C. 发展权
D. 参与权
三、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学习教育法学的基本方法包括(AD )。
A. 案例分析法
B. 调查研究法
C. 实验研究法
D. 比较研究法
2.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三个层面:( ABD )
A. 受教育时间上的机会平等
B. 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
C. 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
D. 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
3. 《教育法》中,有关( ACD )的规定是教育公共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A.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B.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D.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4. 下列各项中,( AB )属于法律。
A. 《民办教育促进法》
B. 《教师资格条例》
C. 《义务教育法》
D. 《学位条例》
5.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相互依托主要表现在( ABC )。
A. 教育权主体与受教育权主体通过一定的权利与义务使两者相互依托
B. 受教育者的存在是两者相互依托的基础
C. 教育权的滥用或不合理设定会导致侵害、限制或剥夺一定主体的受教育权
D.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均是法律赋予一定的主体有权享受教育的资格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24 分。)
1. 简述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
答案要点: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在于了解现行教育法、健全教育法制、完善教育法学科以及 进依法治教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具体表现在:(1)学习教育法学是深入了解现行教育法的需要。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因而,学习教育法学可以深入了解我国现行教育法。了解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体第。(2)学习教育法学是完善教育法学科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呈现较好的景象,并取得了很在在成绩。但也不能否认现行教育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教育法学研究的影响。为此,学习教育法学、完善教育法学科更为重要。(3)
学习教育法学是促进依法治教的需要。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针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既是教育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自身不断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化的必然要求。学习教育法学可树立依法治教观念,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
2. 简述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
答案要点: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是指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其在法律条文中往往使用"必须"、"应当"、"义务"等字样;禁止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在法定条件下,不得采取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其法律条文中往往使用"禁止"、"不得"等字样;授权性规范是批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这种规范既不要求人们做出某种行为,也不禁止人们做出某种行为,而是授权人们可以做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它在法律条文中往往使用"可以"、"得"等字样。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6 分。)
1. 结合实际,谈谈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什么性质的权利,为什么?
答案要点:1.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公民的受教育权的性质从以下两方面理解:(1)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人的应有权利。我国和国际社会都普遍将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而人权是权利的一般形式,是人的应有权利,即人人都有资格平等享有这项权利,其既不因人自己或家族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理念、国籍、出身、财富、或其他身份的不同而有所差别,也不会因法律的存在而丰存在,更不会因法律的消失而消失。并且,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中。(2)公民的受教育权已成为一种法定权利。为切实保证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使,我国宪法中对公民的受教育权做出了相应规定,以使公民应有的受教育权赋予法律效力,成为法定权利,如有侵犯公民受教育权行为的发生,则受教育权主体有依法求得帮助和请求国家强制力依法处理。2.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六、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 教师在课堂上宣传宗教案
【案情】
某校初中教师林青信奉某宗教,其本人每天进行祷告等宗教活动,并佩带宗教饰物。他还经常在课堂上向学生宣传宗教,并劝说学生信奉该宗教。学校领导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找其谈话,进行教育,并告诫他不准向学生宣传宗教,但林青不听。学校领导欲将其解聘,但林青认为学校侵犯了他信仰宗教的自由。
试依法分析这一案例。
答案要点:1.本案中,教师林青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以及《教师法》的有关规定。(1)我国《教育法》中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教育法》中还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由此可知,林青对学生宣传宗教是违反这一原则的。(2)我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而林青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未能很好地履行教师应尽的义务,滥用了国家赋予的教育权。2.本案中,学校并无过错。按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要求,学校在教育工作中,不能强制教师或者学生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不能歧视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学生和教师,无论信教与否,他们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在此案件中,学校领导多次找林青谈话,不是劝他不信教,而是进行教育,告诫他不准向学生宣传宗教。但林青却对学校的说服教育置之不理,仍然进行宗教宣传,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相关规定解聘该教师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并没有侵犯教师的宗教信仰自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3.由本案引发的一些思考:(1)教师应认清自己作业为教师的特殊身份,遵守法律对其作为公民和教师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教育权。(2)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教学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教师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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