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01任务_C(答案)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案例分析法是指通过对教育法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并能对不符合教育法及教育规律等教育法律现象运用法律进行解释的学习方法。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2. 狭义的法律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3. 教育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教育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有无溯及力。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4. 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其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放弃和转让的。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5. 从受教育权的来源看,受教育权属于人权的范畴。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 )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A. 教育法律规范
B. 教育法律关系
C. 教育法律意识
D. 教育法律现象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2. ( )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A. 1945
B. 1947
C. 1957
D. 1963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3. 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 )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A. 内涵
B. 目标
C. 调整对象
D. 环境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4. 《教育法》中关于"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的规定,体现了教育法在坚持( )原则时,对我国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和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的高度重视。
A. 思想性
B. 方向性
C. 平等性
D. 公共性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5.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此项规定为( )规范。
A. 倡导性
B. 义务性
C. 禁止性
D. 授权性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6. 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 )。
A. 基本要求
B. 行为规则
C. 工作准则
D. 法律条文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7. 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通常包括假定、( )、奖惩三部分。
A. 审批
B. 处理
C. 实施
D. 裁定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8. (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领导和管理教育活动的权力。
A. 国家教育权
B. 教育司法权
C. 教育行政权
D. 教育立法权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9.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不同特点主要表现在:两者的( )。
A. 主体相同,来源不同
B. 主体不同,来源相同
C. 主体相同,来源相同
D. 主体不同,来源不同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10. ( )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
A. 学校
B. 社会
C. 教育者
D. 受教育者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三、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学习教育法学是( )的需要。
A. 了解现行教育法
B. 调整人们的相互关系
C. 完善教育法学科
D. 促进依法治教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2
2. 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哪些方面来理解。( )
A. 实事求是原则
B. 尊师重教原则
C.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D. 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
正确答案:CD 满分:2 得分:2
3.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层面依据现行教育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将其划分为( )、基础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经费投入法等主要方面。
A. 教育基本法
B. 义务教育法
C. 高等教育法
D.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正确答案:AC 满分:2 得分:2
4. 社会教育权包括:( )。
A. 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权利
B. 对举办学校的教师进行聘任、培训、奖励的权利
C. 依法举办学校的权利
D. 参与社区管理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 满分:2 得分:2
5. 公民的受教育权表现出向( )的方向发展。
A. 追求心理健康权
B. 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C. 追求学习权
D. 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正确答案:CD 满分:2 得分:0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24 分。)
1. 简述教育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答: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我国的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二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三是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满分:12 得分:10
2. 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答: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宪法;(二)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满分:12 得分:10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6 分。)
1.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公共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答:
1.兼顾社会和个体的利益 当国家中心行政机关中心的话语模式转变为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和公民社会自治力量相互博弈的话语模式后,政府行政机构、市场组织和公民个人作为利益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具有同样的合法性。政府、学校(不论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既是教育者又是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学生既是受教育者又是教育服务的消费者。也就是说在教育领域中存在一个多元利益诉求的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其中不仅包括社会的利益也应照顾到公民个人的利益,教育的公共性的内涵也从以往的只注重社会本位转变为兼顾社会和个人的利益。 所以说,教育公共性新内涵并不是纯粹的社会本位的公共性,而是一种兼顾到个体利益的公共性,在践行上主要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民之间的相互合作、相互协商、共同致力于公共利益的实现。 2.多元性 市场成为教育公共性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教育公共性理念也发生改变,从以前的注重统一和一元性转变为现在的多元性。表现在:教育的办学模式由政府包揽转变为办学主体的多元化;教育投资体制由单一的国家公共财政拨款体制转变为多渠道的经费筹措体制;教育的运行和管理由政府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宏观监控,鼓励社会参与管理。 3.相对平等性 "教育机会平等一直被当作教育体系的组织原则"。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公共性在理念上强调教育机会"绝对"平等性。而在当前教育有偿化、可选择性和消费者权利保护、受教育者个性自由发展等观念的普及,使得教育绝对平等观发生动摇。应该说此时的教育公共性理念已经抛弃了过去的强调绝对的平等而变为有机的平等观,是一种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平等观。 教育公共性的新内涵为我国教育事业适应当代社会和教育发展解放了思想。当然在公共教育权力的变迁影响下的教育公共性内涵的转变,不得不使得我们重新思考和定位政府与学校、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满分:16 得分:15
六、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教师挖苦学生,学生被迫辍学
【案情】
某校初二(3)班的班主任齐老师讲课很认真,但为人却十分傲慢,对学生更是不客气,讽刺、挖苦学生是常事。该班一女生徐莲平时学习很刻苦,但脑子反应比较慢。一次,她被齐老师提问,未能回答上来,齐老师当场就是一顿讽刺:"哼,象你这样的还想上大学?我看你就能上家里蹲大学,修理地球系,拉锄钩子专业......"。惹得全班哄堂大笑,而徐莲却抬不起头来。一时间,齐老师的话被同学们竞相传开了,徐莲成了众人的笑柄,她丧失了继续学习的信心,回到家又哭又闹,死活也不肯再去上学了。一周后,徐莲退学了,而齐老师却在班上公开讲:"她早就该回家,再学也是白废!"
试依法对本案进行分析。
答:
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满分:20 得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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