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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理性情绪 情绪疗法 三个阶段 标杆管理 少数民族 省份 人类社会 进化过程 | 时间:2024-09-09 19:15

发布时间:2024-09-09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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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013春浙江电大《法律文化》网上作业(1)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共15道试题,共30分。判断正误即可)

1.一般认为,希腊雅典城邦德古拉立法标志着成文法在雅典历史中的出现。B

A. 错误

B. 正确

2.古希腊文明在空间和时间上太广阔和多样,但也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A

A. 错误

B. 正确

3.夏朝的肉刑,到商汤时经过加工,已演变成完整的五刑,即墨、劓、剕、宫、大辟。B

A. 错误

B. 正确

4.上古三代的法律分别统称为汤刑、禹刑和九刑。汤刑是夏朝法律的统称,禹刑是商朝法律的统称,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A

A. 错误

B. 正确

5.《十二铜表法》的颁布,标志着罗马成文法典的诞生,也意味着罗马早期法律形成的历程已告结束。B

A. 错误

B. 正确

6.古代中国社会认为,一个社会,法律越多意味着问题越多,最理想的社会是没有法律或法律设而不用,达到“无讼”的境界。B

A. 错误

B. 正确

7.西方古代法(古希腊与古罗马法)是氏族内部贵族与平民之间矛盾和斗争的产物。B

A. 错误

B. 正确

8.中国古代法中的“刑”具有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古希腊与古罗马法上那种城邦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B

A. 错误

B. 正确

9.在古代中国,上古时期,法和刑基本上是一个意思,法即刑,刑即法。B

A. 错误

B. 正确

10.一般认为,雅典城邦提修斯改革标志着雅典城邦立法的完成。A

A. 错误

B. 正确

11.雅典克利斯提尼改革标志着雅典法律的最后形成。B

A. 错误

B. 正确

12.中国古代法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A

A. 错误

B. 正确

13.一般认为,在秦之前的时期,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大体处于形成前的萌芽状态。A

A. 错误

B. 正确

14.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最初主要形成于部族之间的征战。B

A. 错误

B. 正确

15.部族征战是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藉以形成的特殊途径,但它并不是中国古代司法官和司法机构产生的重要渊源。A

A. 错误

B. 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题(共5道试题,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关于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BD

A. 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国家政治史就是一部法律史

B. 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

C. 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法律早期主要是为了对付异族而产生的

D. 古希腊雅典和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

2.梭伦将雅典公民分为:ABCD

A. 富农

B. 骑士

C. 中农

D. 贫农

3.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具有哪些属性?BCD

A. 封闭性

B. 开放性

C. 社会性

D. 平等性

4.中国史前时期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最初形式主要表现为(ABC)

A. 死刑

B. 肉刑

C. 流放之刑

D. 财产刑

5.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BC

A. 中国古代法主要被看做镇压的工具

B. 中国古代法主要是在战争和与战争相关的环境中形成的

C. 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D. 中国古代法是具有平等性的古代法

三、简答题(共3道试题,共30分。每小题10分,共30分。请简要叙述相关内容)

1.简述部族征战对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影响。

标准答案:

(1)刑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所以刑或者说最初的中国法具有残暴性。结果导致国人对法难以产生亲近感,这一点可谓影响深远。

(2)因为刑是施于野蛮的异族人的,所谓“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这使它具备了与生俱来的集团性和血缘性,同时相应地排斥了社会性和正义性。

(3)因为“刑”最初许多是由部族首领或国王、权臣所发布的训令等构成的,所以刑具有了不容置疑的军事独裁性和专制性,缺乏古希腊与古罗马法上那种城邦公民范围内的民主性和妥协上的平等性。

(4)“刑”归根结底是一种血缘集团的压迫法,并且始终限制在血缘范围内,所以可以说中国的国家与法是血缘组织强化的结果,这是它们日后走上伦理化,并且在自我完善的同时又趋于封闭的历史渊源。

2.简述罗马早期法的形成过程中,塞维阿·塔里阿改革的主要内容。

标准答案:

答:塞维阿·塔里阿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废除原始的三个血缘部落,按照地域标准,将罗马城分为4个区域,构成4个新的地域部落组织。(2分)

(2)不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自由民一律按财产多寡分为5个等级。财产低于第五等级的不列级别,称为“无产者”。(2分)

(3)废除贵族特权,实行依财产分享服兵役权利的新制度,规定以百人团为单位。没有纳入等级的“无产者”不服役,仅组成一个象征性的百人团,负责杂役。(3分)

(4)在百人团基础上,设立新的“森都里亚会议”,用来代替旧的氏族组织——“库里亚会议”。开会时按军事编制进行投票表决,每个百人团即“森都里亚”享有一票。其主要职责:一是立法;二是选官。(3分)

3.雅典城邦克里斯提尼在政制上的改革主要有哪几个方面?

标准答案:

(1)取消原来的四个部落,将全雅典分为10个选区。这样,以地域划分居民代替了以血缘划分居民,原始氏族遂告解体。

(2)以“五百人会议”代替梭伦的“四百人会议”,由每一选区各选50名代表组成,除第四等级外都可当选。

(3)制定“贝壳放逐法”,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是否要实行贝壳放逐。

四、论述题(共1道试题,共25分。25分。请详细论述相关问题)

1.论述氏族内部及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对古希腊(雅典)法和罗马法的影响。

标准答案:

古希腊雅典和古罗马的国家与法主要是通过氏族内部及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从而在炸毁旧的血缘氏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作为雅典和罗马国家形成中的标志或者说里程碑,正是法,可以说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国家政治史就是一部法律史,政治与法律构成了同一事物的两面,从而法获得了等同于国家的概念和效力。这就是西方法律权威性的历史渊源。

法在西方不仅拥有正义、平等、道德的含义,同时还包含具体规则、规范的内容。因此,法在西方从来就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另外,雅典和罗马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正是通过一次次变革立法来实现的,所以,法在西方具有社会进步的杠杆作用,或者说法本身就是历史进步的表现。

古代希腊、罗马国家与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在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社会妥协的结果,而不是任何一方以暴力无条件地强加于对方的命令。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历史前提,希腊城邦国家的政治正义论和罗马的私法才可能繁盛起来,西方文明才可能发展起来。也正因为有这样的历史前提,西方法才具有了对应于社会性质的民主性和平等性,成为一种权利法。

古希腊雅典和罗马的法律可以说是血缘组织分化的产物,这使西方法在其早期阶段就开始摆脱血缘的束缚,走上世俗化和契约化的道路。而且雅典和罗马早期的法律主要是同来调整社会内部各阶层关系,而不是专门对付异族,它们的立法显然受到了域外其他文化的影响。因此,西方法律文化在其早期阶段便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性和开放性。

答案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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