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委托乙代理推销一批货物。乙在代理权限内与丙签订合同,将货物出售给丙。但因乙未及时掌握该货物价格变动的信息,使这批货物的出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事后,甲以价格低为由拒绝交货。并称要交货乙就得赔偿这次交易所造成的损失。现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交付货物。
问:(1)能否满足丙的请求?(2)甲是否有权请求乙赔偿一定的金额?
上一篇:甲妻因车祸脑部受损须手术。甲为筹治疗费,无奈出售其祖传名画于乙。乙见甲急需用钱,明知该画值10万,仅欲半价购买,甲迫于情势与乙签约并依约履行。同日,甲又向丙借贷10万,约定年利率为40%。
下一篇:甲违章开车将乙撞死,为此甲赔偿乙25万元。乙的继承人A、B、C继承了乙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