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出现下列哪种情形,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A.实际盈利低于预测盈利的10%以上
B.证券上市当年累计40%以上募集资金的用途与承诺不符
C.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者程序违规,涉及金额重大
D.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一篇:证券评级机构评级委员会委员及评级从业人员在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期间,本人、直系亲属与受评级机构、受评级证券发行人发生累计超过()万元的交易,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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