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5 09:49
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 )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A 吸纳就业
B 社会保险
C 就业见习
D 求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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