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11日,我国参照苏联经验,制定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 )”,规定了不同年龄人的锻炼标准,推动了群众性体育锻炼向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在为群众体育锻炼水平设立一个有形衡量尺度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群众体育锻炼活动和体育运动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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