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与行政法密切相关的论文,题目自定,最好能结合实践
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
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自身的特殊性,它应能反应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的本质特性。主要表现在:(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规范制定的依据(2)当行政法具体规范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作出法律解释。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赋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决定;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控制,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则贯彻得非常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罚款,就不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很显然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 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嫖娼最高被处罚5000元。然而在现实中,被处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处罚10000元,7000元、6000元情况不等。往往这种处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则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利。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非常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解释,法律只是说“可以”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解释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解释行政行为为什么经常合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显然不合理,不公平,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况,应给予相同的行政处罚。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非常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非常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梦想,还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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