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理学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 答案
题目要求:
采取课堂小组的形式,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我过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弊端及如何改革。
标准答案:
一、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特点:
1、经济管理职能广泛而突出;
2、对其负责的事务管理控制程度高;
3、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服务职能较弱;
4、独立性的职权较少;
5、职权与职责相脱节。
二、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的弊端:
从市政职能的主体来看,体制上过度集权。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长期以来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管得过多、过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城市政府自然也不例外;从纵向关系来看,中央集权过多,上级政府集权过多,城市政府缺少独立自主权。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推进,这种状况逐渐有所好转,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市政职能的范围和重心来看,职能界定不合理、不科学。从政府与社会、与市场的关系来看,政府职能范围过大,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如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一些该管的事务则未管好或没有管,如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从纵向关系看,城市政府与上级政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事权即职能范围缺乏科学、合理的划分。从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来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以多层次行政系统的"条块"和指令性的计划来管理城市事务,管理企业经营,而不是采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行政的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三、我国传统市政管理职能弊端的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转轨性改革,要求市政职能要有相应的巨大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经过了由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向宏观、由计划向市场的职能转变之后,进一步地把间接管理具体化,宏观职能与微观职能相结合,市场规制职能与城市服务职能相融合,仍然是市政管理的重要任务。过去我们注重管制职能而忽视服务职能,现在应当重视服务职能而较少地运用管制职能。具体的转变任务和步骤主要是:
(一)实行市政职能的分解,就是对原有市政职能进行具体分解,划分出哪些职能是应取消的,哪些需要继续保留,哪些是要下放或转移的,哪些是需要充实加强的。通过职能分解,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行政运行机制以及任职资格和条件,将职能具体化,理顺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从而为落实人员与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这是实现市政职能转变的第一步。
(二)加强市政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市政管理是法治管理,各种市政决策都要依据法律。为此,必须首先建立和健全各种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对机构的设立、机构编制都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在依法的基础上,做到政务公开,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使各种违法事件都能受到法律制裁。逐渐形成以法治政、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市政职能运行状态。
(三)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在对市政管理职能进行分解的基础上,要科学配置市政职能职位:(1)同一类业务由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减少中间交叉扯皮的情况,提高办事效率;(2)必须由几个部门共同管理的业务要分清主辅关系,明确业务接口;(3)进行综合管理,对一些长期扯皮、难以划清的业务归并到一个部门,以减少部门之间的摩擦,从而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性。
(四)加强市政职能岗位人员的业务素质训练,市政职能岗位人员必须符合市政工作要求。市政管理人事部门要经常考核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不合格者及时撤换,以保证市政工作的效率性,优良地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的各项基本职能。
(五)转变市政管理手段,市政管理手段要从过去单纯的计划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特别是重视公共政策的使用。在法律前提下,使用稳健和灵活的公共政策,往往会取得比较理想的管理效果。因此,加强公共政策的设计工作和其实施的管理艺术,是现代市政管理手段建设和我国市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市政管理学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2 答案
题目要求:
围绕"科学发展观与城市管理"这一主题,自行选择论述角度,撰写一篇不低于2000字的论文。
参考论文: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做到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在城市管理中,要从洪湖的宏观和微观经济来综合管理城市,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入手,改革管理体制,拓宽管理模式,在硬件上加大对城市建设的投资,全面促进洪湖形象实现质的飞跃。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理论武器,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城市管理的工作产生根本性、全面性的影响。因此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和本质
以人为本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五个统筹"的目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是城市管理的全部内容,在城市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严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要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尊重劳动者的生活和生存权利,保障他们享有的自由。作为执法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不能置群众的生存发展而不顾,不考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乱收费、乱罚款。城管部门面对着社会的各个阶层,特别是一大批失业下岗人员,当前洪湖经济落后,工矿企业破产倒闭,为了谋生计,有的占道为市,有的流动经营,严重影响洪湖的市容环境卫生,影响了洪湖招商形象,面对这柄双刃剑,城管部门一方面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范法律程序,实行柔情操作。对极少数家庭特别困难的,帮助其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其解决后顾之忧;二是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兴办市场,并以最低的市价让经营户入场,这样既盘活了经济,减少了占道经营,同时减少了城管工作的矛盾,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达到了共赢的效果。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更是城管工作坚持的根本原则。
二、加强城市管理,必须走科学发展之路
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的人文工程,它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加速器和助力剂,它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在当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不断丰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基础条件下,坚持城市管理科学发展就是坚持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路,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2004年3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多头执法和乱罚款问题。2002年,国务院就如何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出台了国发2002<17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它为城市管理明确了科学的发展观。它的范围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随后2003年2月日,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中编办发2003< 4 >号文件《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全国已有许多县、市、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这是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步伐。城市管理要跟进,洪湖经济要发展,必须走综合执法之路,这样才能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收费,才能彻底改善洪湖经济环境
三、加强城市管理,必须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就是要做到统筹兼顾。经济社会是物质基础,是上层建筑,城市管理是建立在经济社会的基础上,城市管理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社会影响着城市管理的进程,两者如何做到有机结合,予认为必须在城市管理工作上一是不能贪大求远,要密切结合洪湖市经济的实际情况,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城区格局、行政区划分、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需要来综合平衡,不能凭一时长官意识,脱离当前实际,乱审批、乱规划、滥圈地,造成城市配套不合理,城市建设无规模;二是要尽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功能的利用率,对破损路实行完全修复,整修断头路,完善主路、主干道的路坎、路坡、路肩建设,对示范街实行分段的彩板铺装,对园林花草树木实行整枝修剪,以共同达到整齐划一,对主干道花带进行拆除,对人行道实行重新均匀划分,解决人行道东高西低,南宽北窄的问题。
城市管理是一门科学,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理论来指导我们实际的工作,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才能不断掌握城管工作的精髓和实质,才能实现城管工作质的飞跃。
《市政管理学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3 答案
题目要求:
对所在地区环境管理(或者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土地使用、经济管理、社区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城中村管理等)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调查,并撰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
参考论文:
关于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管理方面呈现出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社会流动人口的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社会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市司法局组织课题调研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在*县召开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座谈会,并查阅大量资料,对*市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状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当前社会流动人口的基本规律和特点
关于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的概念,有着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能排列和等同,更不能混淆。流动人口的内涵可以包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在外延上大于刑释解教人员和闲散青少年。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看,虽然都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但有其自身的规律性。
社会流动人口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变动,亦称社会流动。它通常是指社会成员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的流动,有时只限于从一个职业群体向另一个职业群体的流动。这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管理学问题又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实践问题,具有社会历史性、综合性和动态性特征,折射在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社会主义转型期的社会流动人口状况,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素逐步渗透,尤其是生产力中人的活跃因素,其作用大于经济和技术引起的流动,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个体系比资本主义社会更加开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出现了社会各种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阶层或利益集团和政治、经济、文化均开始显示独立性,而且影响力日渐加大,引发了新的社会流动。
(一)经济发展型。*市和全国一样,自"三线建设"以来,以××为代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一大批优秀人才和先进的科学技术进入*市,加快了工业化进程。同时存在的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经济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推动了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增长,为社会流动人口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建设的进程中,加快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省级公路四通八达,为人流、物流提供了交通便利,促进了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成为周边省、市人们向往发展的"宝地",市中心城区人口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50,000余人,增加到现在300,000多人。
(二)政策引导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上来,改革开放的政治经济政策从沿海、东南向内陆延伸,人民的政治权利上升,把主要精力集中投向地位变动和经济生活的富裕上来。在城市进行新的经济体制改革,大量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涌动,推动企业所有制结构调整,产权制度的改革,企业资产重组,客观上引导一部分才华精英的社会成员流向了*市,也刺激了当地的有用人才向东南沿海流动,就是人们常说的"孔雀东南飞"。在农村推行各种各样的承包制,政府部门的部分权利下放,逐步放宽了农村与城市人口流动的限制,在传统体制下的绝大多数农民深刻地理解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科学道理,遵循"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自然规律。于是,农村社会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直到如今仍然保持着"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势头。实行土地承包之后的农民有了自主经营的权利和支配劳动时间的权利,在人多地少,石漠化严重的偏僻山区,农业成本上升、农业效益下降的压力下,面对城市较多的社会福利,纷纷离开家乡,涌入城市寻找生存的空间。
(三)资源分配型。社会流动意味着个人社会位置的改变,其目的是改变自己所处位置上的社会资源的质和量的分布状况,大多数人争取自己所期望或应得到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职业声望等社会资源,对整个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市自然资源极为丰富,素有"江南煤都"之称,通过对煤炭资源开发,钢铁、建材、电力、铝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服务业长足发展,基本形成有矿必有城,有厂必有镇,外地人口的流入,本地人口的自发流动,社会经济关系、人口、生活方式等由农村向都市型转化,必然形成人口集中和生活方式的传播,使得城市人口相对于整个地区人口的比例上升,同时人们的价值观念、行为模式、道德规范、闲暇娱乐发生了变化,生产方式不断更新,对社会资源重新再分配。如盘县境内的盘江矿区、城关镇和红果镇片区人口比例占盘县总人口116万的60%左右。城乡人口互动表明了投资的增长,推动了整个社会消费的增长,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循环。
二、社会流动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社会流动人口的闸门是依次被突破的,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社会流动人口的浪潮第一波是从农村开始,亿万农民工主动适应社会化分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社会各个成员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的更新变换、互动之中,增加改变社会地位的机会,向东西南沿海转移,形成前所未有农民工浪潮;社会流动人口的第二波是从没有职业社会闲散人员出于谋生的需要,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纷纷加入个体、私营经济活动,借政策的倾斜和市场的短缺迅速致富;社会流动人口的第三波是从公有制内部流动的,一些人不愿意吃"大锅饭",不甘于平庸生活,又有一定能力和胆量的"公家人"跃入商品经济的海洋,通过经济致富改变社会地位。流动者成功的示范效应逐步扩散,更多的人受到启示,开始对人生重新定位,希望通过变换新的职业或寻找第二职业带来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变化。这一切都是在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发生,改革使社会流动人口的条件逐步形成,以往禁锢社会流动的政策与制度调整了,如户籍制度、商品粮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农民进城居住制度、个体和私营企业政策等,都做出了有利于社会流动的调整。但是,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行为失范。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行为失范,是指人们不认同规范,不遵守规则、破坏规范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是要求人们遵守社会规范,就是一个规范只有当人们认为公正而甘受约束时才有真正效力。在社会转型期,老的标准被打破了,新的标准正在建立过程中,这段时间各种价值观念产生冲突,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对是非标准模糊不清,很难区分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不公正的,什么是合情合理的。由此,在社会闲散青少年中的欲望失去了约束,社会生活的剧烈变化也自然而然地使欲望迅速增长。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社会规范教育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据统计:*市2003年小学在校生为395,228人,2004年小学在校生为411,152人,2005年小学在校生为414,051人;2003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62,566人,2004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72,780人,2005年初中在校学生为169,521人;2003年高中在校学生为33,452人,2004年高中在校学生为35,812人,2005年高中在校学生为40,482人,可以看出历年高中生逐步增加,同时叠加2003年职业高中在校生319人,2004年职业高中在校生198人,2005年职业高中在校生410人,不能进入高中和职高系列的学生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同时反映了家庭与社会管理、社会就业、社会福利的互动。尤其是离开学校的年青人,既无法改变自己的身份,也无法改变家庭经济的来源,又没有才华参与社会竞争,更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渴望得到社会报酬,理性思维不受控制,导致心理失去理智,从而行为失范铤而走险。
二是行为越轨。马克思把社会基本形态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迈向共产主义人类最高理想社会的进程中,难免有超越社会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范的行为,在社会发展阶段的过程中,价值观念冲突反映出来的越轨行为,主要表现在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是指被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禁止性行为;另一方面,是指人们的道德规范已经不让习惯容忍的社会行为,必须受到刑法和行政处罚。在法理学和行政法学上统称为刑事追究和劳动教养处罚。受到刑事惩罚和行政强制处罚的刑满释放和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不经意地就会被人们视为"不受欢迎"的人,因为越轨的负功能行为可能减少社会效益和扰乱社会秩序。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5年全市刑释解教人员3761人,其中:2003年刑满释放808人,解除劳动教养295人;2004年刑满释放718人,解除劳动教养516人;2005年刑满释放893人,解除劳动教养531人。重新犯罪33人。社会对这部分人的第一反映是:他们存在可能毁掉他人规范、他们可能毁掉人们预期的制度安排、他们可能会伤害他人和社会利益。尤其在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这部分人在择业上既无资金又无技术,不但受到市场的排斥,而且本身原来把家庭酿成支裂破碎,没有经济的支撑力进入市场进行经济活动,有的只能打工度日,有的对城市低保费用不予满足,有的对艰苦生活很茫然,重操旧业走上犯罪道路。这部分人统称为有"劣迹"的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置帮教方面,人们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因素。然而,有个别人员不能正确判断社会公正标准,甚至心存对社会进行报复,作案手段翻新,危害社会的程度更为凶险,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三是利益冲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是首选的历史命题,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深刻变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要解决和必须解决的是各种经济利益冲突。可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高收入阶层不愿对低收入阶层负责,既得利益集团不愿为共同富裕作贡献,社会强势群体通过不正当竞争占有弱势群体的物质成果,在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产生了利益冲突。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经济增长,让人民得到实惠。社会流动人口的目标是获得平等机会,经济上参与并获得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所得从中受益,然而,这对大多数流动人口在现行法律和政策保障下可以实现。但是,对刑释解教人员以公民身份参加"市场运作"比普通公民要困难得多,当既无资本又无技术无力参与经济活动时,心理失衡,往往酝酿有悖于社会有序发展的矛盾和纠纷,制造不利于社会安定的事件;极少数人员心存逆反心理,一旦有机可乘,在我们内部寻找保护伞以达到违法占有别人物质成果的目的;有的个别极端分子把黑手伸向市场经济中产生的"爆发富"和"新贵",对需要安全的公民来说,这种个案虽然不多,但它的影响对社会危害极大。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
政法机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关键在于宏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法治实践,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正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妥善处理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依法管理社会流动人口,教育感化挽救刑释解教人员,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统筹城乡治安稳定,统筹区域安全,统筹内外防范,实现社会主义社会转型期社会稳定的新跨越。
一要坚持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仅是经济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解决当前社会稳定中诸多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重要战略的指导方针,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方针。发展是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没有稳定,只有稳定,才有发展。社会流动人口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积极的因素,对社会稳定也会带来负面影响。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出现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压缩流动人口中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教育闲散青少年遵守社会规范,必须采取专门机关与社会各责任部门相结合,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乡镇社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加强宏观就业引导,克服盲目流动,增强微观就业指导,完善用工制度,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要改善就业。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抓经济增长,拉动就业增长;以抓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就业机会;以抓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区域就业平衡;以抓西部大开发,改善整个社会就业需求;以抓发展非公有经济,吸收社会剩余劳动力;以抓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适应经济发展的就业需求,是解决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就业的根本出路。要求社会各责任部门要坚持劳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工作方针,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改革创业和就业环境,把现有的就业资源最大限度利用起来,促进社会就业,同时,建立健全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失业人员实行完善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就业是民生之本,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再就业制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他们就业和再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三要标本兼治。解决社会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犯罪问题,必须实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社会治安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公、检、法、司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干警素质,增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家庭、学校互动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健康发展。深化法治建设,在全社会加大对公民的普法力度,坚持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打防并举,提高社会防范功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总之,要着力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人口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归根到底,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
《市政管理学基础》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4 答案
(综合练习题)
一、填空
1、一般认为,市政管理的主体是城市政府,也包含一定的城市公共团体、组织和市民,这是由市政公共管理的性质所决定的。
2、财政补贴是政府转移性支出的一种形式。
3、城乡统一市场的建立是城乡一体化的核心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第一原则是迅速地阻绝传染,将可能发生的危机尽可能缩小。
5、城市成长管理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体的针对城市空间规模扩展的控制和管理。
二、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D 4、D 5、D 6、D 7、B 8、AB 9、A 10、ABCD
三、名词解释
1、城市规划:是指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
2、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运用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四、简答题
1、市政管理体制的内容。1、市建制体制;2、市政府构成体制;3、市行政管理体制;4、市公共事务管理体制。
2、城市污染治理的主要瓶颈是什么?1、思想观念的转变相对滞后;2、污染治理机制尚不健全;3、技术水平不高和经费不足仍是污染治理的强硬约束;4、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3、形成城中村的原因是什么?1、投资主体回避农村居民点以减少建设成本;2、交通轴的效益衰变规律和灰色区的形成;3、农民对被动快速城市化的回避;4、村镇经济发展方式需要控制土地。
五、论述题
试述城市规划管理中的行政法制原则?
答:行政法制原则也即行政法基本原则,它是贯穿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1、行政合法原则,行政法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它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体现和具体化。2、行政合理原则,行政合理原则的宗旨在于解决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3、行政效率原则,遵循依法行政的种种要求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行政效率。廉洁、高效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要求,提高行政效率是国家行政改革的基本目标之一;4、行政统一原则,行政统一原则分为三项内容:(1)行政权统一;(2)行政法制统一;(3)行政行为统一;5、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开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原则在行政法上的体现,我国行政公开的原则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职权行为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外,应一律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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