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
主要掌握几个问题: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四、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
六、按劳分配及其实现形式
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
八、规范收入分配,注重社会公平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
1. 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
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是一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经济制度描述了一定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
经济体制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特定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及其运动方式。它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以及经济运行机制。广义地说,经济体制还包括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经营方式。
一定的经济制度决定着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规定着它的发展方向。但是,当经济制度建立后,经济体制选择得是否正确,对经济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可以在经济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使经济充满生机和活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以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反之,则会压抑经济的生机和活力。
2.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
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逐步形成的。这种经济体制在当时的条件下,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曾经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经济联系的日益广泛,用集中统一的计划来指导日益复杂的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难以奏效。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须对这种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
3.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长期以来,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一直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邓小平在总结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改革开放实践中的新鲜经验的基础上,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79年,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命题。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正式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公式,并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
1982年,邓小平提出要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界定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不再提计划经济为主了。
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6月,江泽民根据邓小平南方讲话精神,明确提出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提法。党的十四大正式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勾画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蓝图和基本框架,其基本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经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建设,20世纪末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实践发展的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它一方面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另一方面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
1.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定历史形式,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手段,具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主要是:经济活动市场化;企业行为自主化;宏观调控间接化;经营管理法制化;社会保障制度化。
2.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具有的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二是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三是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坚持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1.什么是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为什么
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其基本根据是: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生产力的要求。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服务。
3.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它既包括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公有制以外的其他所有制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
党的十七大报告重申,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求: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四、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1.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成分及主体地位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突破了把公有制经济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误区,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拓宽了道路。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意质的提高。
2.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第一,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其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第二,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作出了新的判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上质的飞跃。
1.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之所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第二,非公有制经济的灵活机制,较强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为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第三,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会带来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还会带来一些与社会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可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
2.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成分等。
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
六、按劳分配及其实现形式
1.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我国目前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决定的,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而逐步建立起来。
2.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由我国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第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
第二,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
第三,在社会主义社会,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
3.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意义
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方面的体现,只有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才能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保证人们在平等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建立和谐的经济利益关系;才能保证社会走向共同富裕。
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分配方式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归纳起来,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1.生产要素及其分类
生产要素是实现生产所必须的因素。
社会的生产要素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各种物质生产条件,如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生产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另一类则是人的劳动,包括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活劳动、技术、信息、管理等。
2.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类型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根据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参与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多种不同的分配形式,就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
第二,以资本或资产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取得的利润;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取得的租金等。
第三,以管理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包括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管理才能等。这类生产要素来自它们的所有者的劳动或劳动成果,在当代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巨大的作用。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的新问题。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将越来越重要。因此,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
八、规范收入分配,注重社会公平
1.共同富裕与一部分人先富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社会主义本质的最重要体现。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和允许人们在收入方面存在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差距的扩大,有其客观必然性。(这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必然结果;这是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必然结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这是我国各地自然条件和历史条件不同造成的必然结果。)
2.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有一个实践和认识过程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不意味着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愈大愈好。在提出这个大政策的同时,邓小平就不断强调要防止产生两极分化。
党的十四大以来,为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随着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
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方面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些提法的变化,反映了分配理论在解决利益分配和收入差距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
3.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共同富裕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就是要通过完善分配政策,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存在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法和适度的范围内。为此必须: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通过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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