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控制的涵义
社会控制的涵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社会组织体系运用社会规范以及与之相应的手段和方式,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进行调节和约束的过程。狭义是指对社会越轨行为施以惩罚、制约和教育的过程。本章是从广义上使用社会控制这一概念。
2.社会控制的基本特征
普遍性。是指社会控制存在于任何社会、任何历史时代之中,是任何一个国家或社区维系正常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机制。
特殊性。是指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乃至对于不同行为的社会控制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多重性。是指社会控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多种控制手段共同作用于同一控制对象之上,使其受到了多种手段的控制。
统一性。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同一类社会行为应该实施统一的社会控制标准。
3.社会控制的功能
第一,社会控制是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是社会秩序的基本保障
社会秩序是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而要维护社会秩序就离不开社会控制。只有实行社会控制,才能使社会处于有序状态。
第二,社会控制是阶级统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基本方式
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或统治集团要想维护自身的利益和地位,要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广大人民群众,就必须实行强有力的社会控制。只有党和政府对越轨行为加以约束,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才能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才能使人民安居乐业,才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第三,社会控制是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人们不但希望社会稳定,更追求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但要使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就必须通过社会控制为其创造和平安宁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
第四,社会控制的反功能
在充分肯定社会控制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功能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它在某些情况下也具有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功能。
表现为:其一,社会控制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和多数人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极少数人的利益。其二,社会控制的程度不适当,或者控制力度不够,或者控制力度过大,都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
4.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一-------政权
国家政权的基本职能:
对外防止外国入侵,保卫疆土的完整;对内保护一定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维持现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国家政权是整个社会的最主要的控制系统,是社会控制的主导力量。
特点:
它通过建立行政体系,设置各级政府和委任政府官员来实现社会控制。并且凭借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专政工具对破坏国家利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
依据法律、法规来实施社会控制。国家政权机关既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又是法律、法规的实施主体。尤其是国家行政机关担负着繁重的行政执法任务。
不仅通过惩罚性手段对越轨行为进行控制,而且还运用教育手段向广大农民灌输党和政府的方针、政府和法律、法规,使其自觉地遵纪守法,以达到社会稳定和有序发展的目标。
国家政权作为最主要的控制系统,对其他社会控制系统起着主导和规范作用。
5.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二----法律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从形式上看,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其特征:
(1)阶级性。从本质上说,法律总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用来控制社会秩序的工具。
(2)强制性。任何国家制定的法律,都要求其公民必须遵从,而不管人们愿意与否。法律的强制性是以庞大的国家机器为后盾的。
(3)公正。即任何法律都要求以同一尺度来衡量社会上所有的人,即使是统治阶级的某些成员触犯了法律规范,也应该依法惩处。这是巩固社会根本制度的需要,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需要。
我国乡村现实生活中,法律的社会控制作用主要表现为:
教育作用。法律的作用首先在于教育人民。为此,就要向人民公布,并通过各种宣传机器力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威慑作用。法律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行为规范,也包含着对于违反这些规范所应受到的惩处的规定。规定和执行这些规定的国家强力机构的存在,使某些企图违法犯罪的人感到恐惧,终于未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就是法律的威慑作用。
惩罚作用。通过教育和威慑,绝大多数公民都能做到遵守法律规范。但也有极少数人无视法律规定,违法犯罪,破坏社会秩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强力机关就要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惩罚和制裁,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这就是法律的惩罚作用。
6.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三----制度
人们对于“制度”一词有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不同理解。
宏观意义上的“制度”范畴往往是指社会形态或社会根本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等。
中观意义上的“制度”范畴大都是指社会某一方面的制度,如家庭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
微观意义上的“制度”范畴是最狭义的“制度”概念,是指各种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主要表现为群体和组织成员的行为模式或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等。
一个现实的制度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素:
一是概念。任何一个制度都有自己的概念系统,它是制度能够被人们接受的必要条件。不同的制度具有不同的概念系统。
二是规则。没有规则就谈不上制度。制度所包含的一整套活动规则是用于规定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各自的行为模式的。
三是组织。只有行为规范而没有组织保证,制度也不能成立。这是因为制度是依附于组织的,组织是制度的实体。
四是设备。设备是制度得以发挥功能的物质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任何制度都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制度的主要作用:
第一,规范人们的行为,将人们的社会活动纳入一定的轨道,以维持社会秩序,保证人们的共同生活正常进行。
第二,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在每一种关系中都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围绕这个地位产生了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行为方式。
第三,促进社会整合。表现为社会制度为社会整合提供了一整套的规则系统,从而促使社会各群体各司其职,协调发展。
与习俗、道德相比,制度对人们的行为标准有比较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因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与宗教、法律相比,制度的社会控制范围更加广泛。相对于发展变化着社会行为来说,制度具有保守性的一面。它有时落后于发展着的客观实际,从而会限制人们的积极行为。
7.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四----道德
道德是指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是非、善恶、正义和非正义、正当与不正当进行评价的标准。
道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通过教育和社会舆论反复不断地对人们的行为做出是非、善恶、美丑、公正与偏私、高尚与卑鄙等评价,逐渐使其内化为人们的行为标准和价值观念,从而控制人们的思想和活动,维持社会秩序。与习俗相比,道德对人们行为的控制程度要强一些。一般地说,“不从俗”不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但不道德往往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给予缺德者的压力也要大得多。与法律相比,道德虽然没有法律那样的强制性,但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更广泛、更普遍的约束力。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道德可以管。因此历代统治者都高度重视道德规范对人们行为的控制作用。
8.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五----习俗
习俗亦即风俗习惯,是人们自发的习惯性的行为模式,是人类社会出现最早的一种行为规范。
特征:
稳定性。任何一种习俗一旦形成,便会存在较长的时间,并在较长时期内发挥作用。
变异性。某种类型的习俗在流传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在内容或形式上都会有一定的变化,我们把习俗的这个特征叫做变异性。
历史性。所谓历史性是习俗发展在时间上所显示出来的特征,也可以叫做标志时代的特征。
地方性。所谓地方性,即指习俗发展在空间上所显示出来的特征,也可以叫做地理特征或乡土特征。
习俗的主要作用:
调整人们的行为,使之互相一致。由于文化的传递作用,每个人在少年儿童社会化时期就已学到了许多习俗规范,有些习俗已经内化为人们的习惯性行为,或者成了人们评价社会行为的标准。这样,人们就自觉地按照一定的习俗行事,也按照同样的习俗要求别人的行为。
使人们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促进社会整合。因为人们都遵从共同的习俗,就有了共同语言和一致的要求。习俗使人们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促进社会整合的明证。常言道“入境问俗”,目的也基本相同。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习俗的社会控制作用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当社会发展了,旧的风俗习惯与当前的社会发展要求相矛盾时,就会起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习俗对于人们行为的控制是非强制性的。一般说来,不从俗不会受到国家强力的制裁。习俗发挥作用的主要手段是教育、示范和社会舆论。
9.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六-----舆论
社会舆论是众人关于某种现象或某一事件的议论和意见,它包含了对于此种现象或事件的是非曲直的评价。社会舆论的形成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自下而上的方式。二是自上而下的方式。
主要特点:
现实性强。社会舆论是社会上众人针对比较突出的现实问题而发的,我们可以从中发现时代的呼声和社会思潮的倾向。人们称社会舆论是时势的晴雨表。
集体的产物。社会舆论是众人的议论,个别人或少数人的议论不能称之为社会舆论。只有当相当数量的人参与了对某种现象或某一事件的议论时,这种议论才可称之为社会舆论。
大众传播。社会舆论是靠大众传播形成和扩散的。
社会舆论发挥着一定作用。这主要表现为舆论作为一种公意,作为众人的议论和意见,会对人们的言行产生环境压力。有些人为了缓解这种压力,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放弃自己原来的言行,而与众人保持一定程度的一致。也有些人害怕遭受舆论的非议,打消了想做某件事的念头,而把自己的言行限定在舆论允许的范围内。另一方面,社会舆论还具有强化、鼓励某种现象或某种行为的作用。人们往往在舆论的推动和引导下强化自身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社会舆论都对人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引导、制约作用。党和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造正确舆论来引导、农村居民的行为,以实现良性社会控制。
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社会舆论具有真实和虚假、积极和消极之分。真实、积极的舆论会对人们的言行发生良好的控制作用,而虚假、消极的舆论会对社会发展产生副作用。
第二,必须看到社会舆论的控制作用的有限性。对于那些不顾舆论压力的消极越轨行为,应运用其他控制手段予以制裁。
10.乡村社会控制的手段之六-----宗教
宗教是一种和神或神圣物相联系的信仰和规范体系,起源于原始人的图腾崇拜。这种原始的图腾崇拜是和神圣物相联系的信仰,它促使人们在无法控制自然力量的前提下幻想以祈祷、祭献或巫术来影响主宰他们生活的神灵,从而形成了最初的宗教仪式。进入阶级社会,在原始图腾崇拜的基础上,产生了以崇拜主宰万物的神为特征的宗教。
在当今世界上,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
宗教通过对教义的学习和领悟、参加宗教仪式、执行教规等方式来约束和控制其信徒的活动。其中教规是宗教对其信徒行为的规定,它不仅涉及宗教活动,而且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
宗教仪式是从事宗教活动的方式,是教徒参加宗教活动时必须遵从的行为方式。宗教组织通过执行这些教规和宗教仪式发挥着对其信徒的行为进行控制的作用。这种控制曾经是十分残酷的。
不过,在现代社会里,随着宗教的世俗化,它的强制性控制力量在减弱。与此同时,宗教组织还通过教育等手段提高教徒对教义和教规的信奉程度,使其内化为教徒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从而自学地按教规办事,达到自我控制或内在控制。这种内在控制作用在十分虔诚的教徒身上表现得相当明显。当然,宗教的社会控制作用仅仅局限于信徒之中。它是我国乡村的一种非正式的局部性的社会控制手段和方式。
11.越轨行为的涵义
越轨行为又叫离轨行为或偏差行为,是社会行为的一种类型,是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越轨行为是指违反或偏离社会规范的所有行为。越轨行为仅仅是指违法或违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越轨行为的主体是社会中的个人和群体。
判定越轨行为的标准是人们所应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
由于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因此,对于个人或群体的某一行为是否属于越轨行为,要做具体分析。
12.我国乡村越轨行为的主要表现
在经济活动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偷漏逃税等越轨行为相当突出。
在乡村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权力腐败行为早已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
在婚姻家庭生活领域,不法婚姻、计划外生育和不赡养老人等越轨行为比较突出。
在社会生活领域,打架斗殴、赌博、迷信等越轨行为也比较突出。
13.乡村越轨行为的主要原因
从主观方面来看,越轨行为者的思想道德水准较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乃至私心极度膨胀等等,是导致他们发生消极性越轨行为的重要原因。
从客观方面来看,社会控制体系不健全,控制力度不够和控制方式失当等等,是造成当今我国农村消极性越轨行为大量发生的重要原因。
14.控制乡村消极性越轨行为的发生的途径
一是健全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强化其功能,使其充分发挥乡村社会控制的主导力量和主体力量的作用。
二是要加大社会控制的力度,严格执法执纪,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三是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道德教育,使各种社会行为规范逐渐内化为广大农民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增强农民的自我控制能力。
四是要对消极性越轨行为实施正确的控制方式,探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途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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