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05任务_0004(答案)
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是教育领域的社会关系,这是教育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性。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2. 家庭教育权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3. 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制定教育行政法规的权限。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4. 按照《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履行"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义务。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0
5. 融资方式,是指社会资金由盈余部门(资金供给者)向赤字部门(资金需求者)转移的形式、手段、途径和渠道。
A. 错误
B. 正确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教育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规定,确定了我国教育的( )原则。
A. 方向性
B. 公共性
C. 平等性
D. 终身性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2. 《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规定,属于( )规范。
A. 授权性
B. 禁止性
C. 义务性
D. 强制性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3. 教育法的( )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实施
B. 适用
C. 解释
D. 遵守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4. 中等教育是在初等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实施的中等普通教育和( )。
A. 高中教育
B. 专业教育
C. 职业教育
D. 技术教育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发于( )年。
A. 1975
B. 1980
C. 1992
D. 1991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6. 《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当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 )"。
A. 作业
B. 学业
C. 学习任务
D. 劳动任务
正确答案:C 满分:2 得分:2
7. 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 )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 教师
B. 本人
C. 学校
D. 其监护人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8.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将行政复议的程序分为( )程序。
A. 申请、受理、审理、执行
B. 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C. 起诉、受理、审理、判决
D. 申请、受理、决定、执行
正确答案:D 满分:2 得分:2
9. 下列哪种特征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 )
A. 被告举证
B. 主管不定
C. 诉权专属
D. 不得调解
正确答案:B 满分:2 得分:2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A.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 经济关系与人身关系
C. 财产关系和物权关系
D. 物权关系与人身关系
正确答案:A 满分:2 得分:2
三、多项选择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律义务通常有以下形式( )。
A. 不作为
B. 积极作为
C. 自由作为
D. 接受国家强制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2. ( ) 是加速教师专业化过程的最重要的制度保障。
A. 教师资格制度
B. 教师职务制度
C. 教师培训制度
D. 教师聘任制度
正确答案:ABD 满分:2 得分:2
3. 下列各项中,( )属于我国《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
A. 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
B.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权利
C. 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
D. 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正确答案:ACD 满分:2 得分:2
4. 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权利。现实生活中,对未成年学生人身权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对其( )的保护等方面。
A. 受教育权
B. 身心健康权
C. 名誉荣誉权
D. 隐私权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2
5. 学生申诉制度具有以下特征( )。
A. 诉讼性
B. 特定性
C. 法律性
D. 非诉讼性
正确答案:BCD 满分:2 得分:2
四、简答题(共 2 道试题,共 24 分。)
1. 简述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
答:《教育法》中规定了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应当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并且有机构章程。(2) 必须有合格的教师。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要有稳定的教师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兼职教师,建立一支数量和质量都合乎《教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教师队伍。 (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要有相应的校舍、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并且要符合规定标准。(4)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即要求申请拟设立的学校,除了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之外,还需要不断投入流动资金,以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转
满分:12 得分:12 评价:
2. 简述学校捐赠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答:
进一步搞好捐赠活动,学校在捐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积极做好宣传、奖励工作。(2)坚持"自愿、量力"的基本原则,对捐赠的内容、数额、对象、用途应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不得强行索要或强迫他人捐资捐物。(3)保证捐赠的合法性。学校应保证捐赠的方式、内容等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满分:12 得分:10 评价:
五、论述题(共 1 道试题,共 16 分。)
1.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
1. 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2.《教师法》中对我国教师现阶段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②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③ 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对于教师的此项权益,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干涉。(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② 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② 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③ 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获取报酬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也是有关教师待遇的法律规定。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② 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教师有权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及其他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发展与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② 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育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包括:① 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② 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权利。
满分:16 得分:14 评价:
六、案例分析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
一学校发放毕业证书收费案
【案情】
某中等学校规定,凡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必须交500元的工本费。该项收费并未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局的许可。据该校领导说,这笔钱用来作为教师的工资和学校的其他工作。
试分析:
1.本案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
1.本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学生。2.本案是一起由学校违反相关规定乱收费而引起的侵权案。(1)该校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乱收费。《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应当履行"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的义务。《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本案中,学校收费并未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局的审批,收费项目和标准无依无据,并将收入用来作为教师工资和学校其他工作,是一种违法的变相乱收费行为。(2)该校侵犯了学生"获得证书"的权利。《教育法》中规定,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而该校实行在收费基础上才发放毕业证书,显然违反了教育法的有关规定。(3)本案中,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民事责任。① 本案中,学校的行为已经构成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学生及其监护人可将该校诉诸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② 该校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可对该校相关领导处以一定的行政处分,并责令其按时发给学生毕业证书,返还所谓的"工本费"。3.本案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1)学校有关领导应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以使该校能依法办事,依法治教,杜绝乱收费行为。与此同时,学校还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权利,不要把学生看成是单纯履行义务的主体。(2)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应该懂得基本的法律常识,对类似违法行为应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甚至法院,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3)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对所管学校进行监督、检查,随时发现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满分:20 得分:18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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