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上述规定,选项C错误,最近36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并不是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而是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因此,正确答案是C。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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