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城市环境管理
一、重点概念
1、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的或人工的外部条件的总和。
2、城市环境管理指的是按照一定环境功能目标,运用行政、法律、教育、经济与科学技术等手段,协调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关系,以防止环境污染、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的一种措施。
3、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城市生态理论为指导,以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和整体最佳效益为前提,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找到制约和影响城市生态系统发展的综合因素,理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用综合的对策整治、调控、保护和塑造城市环境,为城市人民群众创建一个适宜的生态环境,使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发展。
二、重点问题
(一)城市环境具有哪些特征?
1、复合性。城市环境是一种高度人工化的自然—人工复合环境。城市环境既不是单纯的自然环境,也不单纯是人工环境。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高度融合是城市环境最显著、最基本的特征。因此,城市环境的发展和演化,既遵循自然规律,也遵循人类社会的规律。自然环境是城市环境的基础,但人工环境是城市环境的主体。城市是人类对自然环境施加影响最强烈的地方,城市的各种自然要素都带有明显的人工痕迹,甚至已经被人工改造得面目全非。但即使如此,城市环境仍然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城市的自然环境仍然遵循着自然演化规律。
2、人为性。城市环境是以人为主体和中心的环境。人是城市环境的主体,人不但创造了城市的人工环境,而且剧烈地改变了城市的自然环境,因此人是城市环境的创造者。人创造城市环境的目的是为了人本身,因此“以人为本”是城市环境的根本宗旨。但是,“以人为本”并不是“人类中心论”,不是追求人对自然的绝对主宰和控制,而只是强调城市环境的“人文关怀”。
3、开放性。城市环境是一个高度开放性的环境系统。每一个城市都在不断地与周边地区和其他城市进行着大量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输入原材料、能源,输出产品和废弃物。因此,城市环境的状况,不仅仅是自身原有基础的演化,而且深受周边地区和其他城市的影响,城市的自然环境与周边地区的自然环境本来就是一个无法分割的统一的自然生态系统。城市环境的这种开放性,既是其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保证城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持续进行的必不可少的, 条件。
4、脆弱性。由于城市环境是高度人工化的环境,受到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自然调节能力弱,主要靠人工活动进行调节,而人类活动具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而且影响城市环境的因素众多,各因素间具有很强的联动性,一个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其他因素的连锁反应,因此城市环境的结构和功能表现出相当的脆弱性。城市环境的脆弱性,主要表现在城市的环境问题种类繁多,而且日益严重。与乡村地区相比,城市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集中之地,污染源众多,污染物数量大,污染现象严重,尤其是大气污染。城市的环境污染不仅影响到城市本身,而且往往扩散到城市的周边地区。城市环境对外部资源的依存性以及城市环境本身的易变性决定着城市环境系统的脆弱性,也意味着城市对于环境污染的承受力不强。治理污染是保持良好环境、提高城市竞争水平的重中之重。
(二)城市污染治理的主要瓶颈是什么?
1、思想观念的转变相对滞后。在错误的发展观指导下,人类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的开发,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水平低,不考虑环境容量的承载能力任意排放污染物。其结果是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直至今日,仍有不少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出于经济发展考虑,采取牺牲环境的做法,只为追求投资增长,而吸收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进城落户。
2、污染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私人成本远低于社会成本,厂商和消费者具有向外排污的内在冲动,因而在单纯的市场条件下公共环境极易出现无人照管的“公地悲剧”。政府可以通过向企业和居民征收排污费和环卫费,用以治理污染;或是由政府出面协调,将污染的外部性予以内部化。但在现实中,仅靠政府来治理污染显然是不够的,将公共环境交由企业或个人处理还有诸多问题,排污费的收取标准和使用机制还不完备,环卫公司政企分开的市场化改革推进困难,尤其是一些纯粹公益性的污染治理项目仍需依赖并不充足的公共财政。
3、技术水平不高和经费不足仍是污染治理的强硬约束。中国现有垃圾处理技术仍十分低下,真正符合国家环境控制标准和建设标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有25%左右。处理垃圾不仅是技术上的问题,令管理者更为头痛的是,环卫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全国每年投入的资金近400亿,这笔巨大的投资相当于全国每年开采黄金的总产量的价值。在这笔资金中,垃圾处理队伍(其中包括近10%的退休人员)的工资费用占了约70%,其余才是购置设备的费用。这对于技术水平要求越来越高的污染处理来说远远不够。
4、污染治理的公众参与度不高。科技发展在污染治理方面固然重要,但并不能够“包治百病”。治污之重不在于“治”,而在于“防”。“治”是治标,“防”才是治本。这个“防”靠的正是城市公众(企业、居民)自觉自愿地维护公共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污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但我们看到的是,诸多陈规陋习和不良的生活习惯仍然影响着城市的公共环境。
(三)城市环境规划的程序是什么?
1、确定环境规划目标,目标的确定是编制规划的中心环节;
2、掌握城市区域的环境现状、特征、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主要是进行调查以及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城市环境的基础资料;
3、进行人口、资源、环境预测,为了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进行预测是一个关键环节;
4、提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时,要着眼于区域背景下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四)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该原则有三层涵义,一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二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三是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这是指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充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又减少环境污染。这是治理污染、节约资源、发展生产、保护环境而必须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废弃物中大多含有未被充分利用的有用资源,对其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是一举两得。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市环境一旦污染便很难恢复,因此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但预防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对已经存在的污染必须治理,因此要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一原则我国早在1973年便正式做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防止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职责。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仅靠政府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全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6、污染者负担原则,指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所承担。这一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初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征收排污费或多种形式的污染税,赔偿损失,罚款。其中被广泛采用的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参照这一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具体原则,以明确污染者的责任。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五)城市环境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1、行政手段,这是以政府的名义,通过研究制定城市环境管理的政策,组织制定城市环境规划以及在自身职能范围内的一系列政策活动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
2、法制手段,包括建立和健全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按照环境法律、法规依法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一是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做到依法办事,三是做到违法必究;
3、市场手段,指运用价格、成本、利润、税收等与价值有关的各种经济杠杆,影响和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利用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使国民经济在生态环境健全的基础上发展;
4、技术手段,即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对城市环境进行管理,改进城市环境管理的手段,提高环境管理的质量;
5、教育手段,包括两个层面的教育,一是环保知识的教育,教育各社会组织和公众懂得如何进行环境保护;二是环保意识的教育,教育社会组织和公众懂得城市环境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上述几方面的手段应综合使用,不能偏废,其中法制手段是根本保障,教育手段是长远基础,技术手段是优化条件,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是日常管理的必要条件。
(六)循环经济3R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1、减量化原则。循环经济的第一法则是要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流程的物质量,因此又叫减物质化。换句话说,人们必须学会预防废弃物产生而不是产生后治理。(1)在生产中,制造厂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物质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例如,轻型轿车既节省金属资源又节省能源,仍然可以满足消费者关于各种轿车的安全标准;而光纤技术能大幅度减少电话传输线中对铜线的使用;由于大量的资源浪费和废弃物排放来自包装,因此过度包装或一次性的物品是不符合减量化原则的。(2)在消费中,人们可以减少对物品的过度需求。例如减少人们所要买的东西,如果人们不是消费至上主义地去买它,它就不会变成垃圾。人们可以学习大宗的购买,选择包装物较少和可循环的物品,购买耐用的高质量物品等。如果人们这样去做,那么就是在身体力行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压力、减少对垃圾填埋场的压力。
2、再利用原则。循环经济第二个有效的方法是尽可能多次以及尽可能多种方式地使用人们所购买的东西。通过再利用,人们可以防止物品过早成为垃圾。
(1)在生产中,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人们还需要鼓励重新制造工业的发展,以便拆解。修理和组装用过的和破碎的东西。(2)在生活中,人们把一样物品扔掉之前,应该想一想在家中和单位里再利用它的可能性。确保再利用的简易之道是对物品进行修理而不是频繁更换。人们可以将可用的或可维修的物品返回市场体系供别人使用或捐献自己不再需要的物品。
3、资源化原则。循环经济的第三个原则是尽可能多的再生利用或资源化。资源化是把物质返回到工厂,在那里粉碎之后再融入新的产品之中。资源化能够减少人们对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场的压力,制成使用能源较少的新产品。有两种不同的资源化方式:(1)最合意的资源化方式是原级资源化,即将消费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2)略为逊色的资源化是次级资源化,即废弃物被变成不同类型的新产品。原级资源化在形成产品中可以减少20%~ 90%的原生材料使用量,而次级资源化减少的原生物质使用量最多只有25%。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和生产者应该通过购买用最大比例消费后的再生资源制成的产品,使得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实现闭合。
(七)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局限是什么?
1、传统末端治理是问题发生后的被动做法,因此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污染发生;
2、末端治理随着污染物减少而成本越来越高,它在相当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
3、由末端治理而形成的环保市场产生虚假的和恶性的经济效益;
4、末端治理趋向于加强而不是减弱已有的技术体系,从而牺牲了真正的技术革新;
5、末端治理使得企业满足于遵守环境法规而不是去投资开发污染少的生产方式;
6、末端治理没有提供全面的看法,而是造成环境与发展以及环境治理内部各领域间的隔阂;
7、末端治理阻碍发展中国家直接进入更为现代化的经济方式,加大了在环境治理方面对发达国家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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