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财政的含义
公共财政指的是指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
公共财政的主要特点有:
1、政府是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这是公共财政最根本的质的规定性。
2、公共财政分配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
3、公共财政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
1、优化资源配置职能
(1)将资源配置于无法按付费原则经由市场配置的公共部门。
(2)将资源配置于具有自然垄断倾向而不宜由市场配置的非竞争性商品和行业。
(3)将资源配置于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不确定,但对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
(4)将资源配置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私人部门无力投资的基础产业和部门。
2、调节收入分配职能
(1)调节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2)调节部门及产业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3)调节地区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3、稳定经济增长职能
(1)调节经济增长速度,使其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2)调节经济结构,使其具有协调性和合理性。
三、公共预算与决算概述
1、国家预算与公共预算
国家预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国家预算制度是国家政权内部立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划分财政权限,并且由立法机构对行政机构的财政行为予以根本约束和决定的一种制度。立法机构掌握着根本预算权限,并对行政机构的预算活动有着根本约束与决定权限。国家预算制度的具体化就是一整套的国家年度财政计划的编制、审议、通过、执行、调整、完成和决算等等,都是围绕着“计划”来展开的。行政机关每年编制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并经过立法机关的审查通过,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计划,这时国家预算制度才算正式建立。
公共预算的自身特点主要有:
(1)公共预算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
(2)公共预算是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国家预算形式。
2、国家决算的含义与意义
国家决算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用以反映国家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我国国家决算按统一的决算体系逐级汇编而成,包括中央级决算和地方总决算。
编制国家决算的意义:
(1)国家决算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体现着一年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2)国家决算反映国家预算执行的结果。
(3)国家决算是制定国家财经政策的基本资料。
(4)国家决算是系统整理和积累财政统计资料的主要来源。
四、公共预算与决算的管理
1、公共预算的编制
公共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年度计划,它的编制必须反映出作为政权组织和社会管理者的国家施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共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上一年度公共预算的执行情况、计划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和公共预算管理体制所规定的管理权限和收支范围。
在我国,国家预算编制的程序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公共预算过程的主要程序是:(1)做好编制预算的准备工作;(2)正式编制预算。
2、公共预算的决算
(1)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2)决算的审核批准
决算审核分析,是指以决算表格数据和决算说明书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以财政方针、政策、计划、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根据,对预算执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它是决算编制工作的重要环节。决算审核分析的内容有两个方面:①政策性审核;②技术性审核。
五、税收
1、税收的含义
所谓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这一定义包括的含义:
(1)税收是按法定标准征收。
(2)履行纳税义务的主体是社会成员。
2、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3、税收分类
(1)按照税制结构的单一性与复杂性来划分,可分为单一税制与复合税制。
(2)按照税收的征收办法或税额的确定方法,可分为定率税与配赋税。
(3)按照税收的征收对象来划分。这是划分税种的最基本方法。西方国家税收一般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将税种归并为三类:一是所得课税;二是财产课税;三是商品(劳务)课税。目前我国税制按课税对象一般分为五大类:一是以商品或劳务买卖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流转税;二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级差收入,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资源税;三是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所得税;四是以纳税人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为征税对象的财产税;五是以纳税人的某种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行为税等。
(4)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
4、税收制度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国家税收政策的具体化。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必须按照税收制度的有关规定征税和履行纳税义务。
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税法,它是国家整个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基本法、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规定各个独立税种的征纳税规范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一般仅指税收实体法,即国家设置的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
税收制度的要素是指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
六、财政支出
1、财政支出的含义和原则
财政支出,也称为公共支出或政府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将筹集与集中的资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再分配的过程。
财政支出必须遵循的原则:
(1)经济效益原则;
(2)公平原则;
(3)稳定原则。
2、财政支出的分类
(1)按经济性质分类法
根据能否在经济上直接得到等价的补偿,财政支出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2)按国家职能分类
在我国,根据国家职能的区别,将财政支出区分为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
七、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含义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出于履行职责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活动。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1)竞争性原则;
(2)公开性原则;
(3)公平性原则。
3、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
按采购方式的公开程度可以将政府采购的方式分为:(1)招标性采购;(2)非招标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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